保险期满后保险公司无权索要保费-睢县律师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5)豫1422民初568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6月14日,睢县某医院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医疗责任险项目。2024年6月21日,中国某公司与睢县某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 中国某公司为睢县某医院承保医疗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
- 保费总额470,000元,睢县某医院需在保单出单后30日内(即2024年7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
- 若逾期付款,需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同日,中国某公司签发保单,但睢县某医院始终未支付保费。2025年3月26日,中国某公司才向医院发送缴费通知,要求4月10日前付款。因医院仍未支付,中国某公司于2025年8月起诉,要求支付保费、违约金及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中国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建议:为什么"过期不交钱,保障不白送"?
核心问题:
保险公司拖到保险期结束才催保费,还能要回钱吗?
法院明确说:不能!
为什么医院赢了?关键三点普通人必须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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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钱,后保命"是铁律
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没交保费前,出事保险公司不赔(保单注明:"投保人逾期交费,保险人对交费前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的行动:买保险时务必看清"付费条款"!如果合同规定"逾期不交费则保障失效",千万别赌保险公司会通融——不交钱=没保障,出事只能自己扛。 -
保险公司"躺平不催费",等于放弃权利
本案中,保险期从2024年6月到2025年6月,但保险公司直到2025年3月(只剩3个月到期)才第一次催费。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明知对方没交钱,却放任保险期结束才起诉,此时收钱却不用承担风险,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 你的行动:- 如果是投保人(医院/企业):对方长期不催费,可主动书面确认"是否继续履约"(例:"我方未缴费,贵司是否解除合同?")。保留证据,避免对方事后甩锅。
- 如果是保险公司:超过缴费期15天必须书面催缴!拖到保险期结束再起诉,法院大概率认定你"自愿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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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是"白拿的服务",本质是"风险买卖"
法院一针见血指出:"保险合同是用保费换取风险保障的协议。保险期已过,保险公司既没承担风险,又要收全款,违背保险本意。"
→ 血泪教训:- 企业买保险别学本案医院:逾期不缴费可能暂时躲过支出,但万一出事将彻底失去保障(本案医院承认保险期内发生过医疗纠纷,幸亏没索赔,否则损失自担);
- 保险公司也别学原告:怠于行使权利=主动送人把柄,催费拖过期,胜诉也变败诉。
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做才靠谱:
- 第一步:死磕"合同生效条件"
看清合同是否写明"缴费后生效"(如本案明确"双方盖章即生效")。若未缴费合同已生效,必须立刻书面催费并保留证据(微信/邮件/快递回执)。 - 第二步:超过缴费期10天,必须行动
- 投保人: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协商补缴或退保,别等对方找上门;
- 保险公司:15日内发《缴费催告函》,写明"逾期将解除合同",避免被认定"默许不缴费"。
- 第三步:保险期结束=彻底止损
若保障期已过且无理赔争议,别再纠结保费——就像本案,保险公司起诉时保障早已失效,法院根本不会支持"空手套白狼"。
最后提醒:
保险不是"人情债",而是严格的权利义务交换。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记住这个铁律:
"不交保费,保障归零;拖过保险期,保费打水漂。"
遇到纠纷别硬扛,立即核对合同条款+保存沟通记录,必要时找专业律师梳理时间线——本案医院胜诉,关键就在于抓住了"保险公司怠于行使权利"这个致命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