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不还?法院判决支付本金、利息及人工费 - 民权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拿着判决书发愁:“这写的啥?我该咋办?”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带您看懂一份真实案例。这个案子讲的是“小蜜瓜卖了钱不给,法院怎么帮卖家讨回公道”。如果您也遇到别人欠钱不还的情况,看完这篇就能知道下一步该做啥。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1民初738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去掉“本院认为”等官方表述):
2024年9月3日和4日,原告赵某与被告底某达成小蜜瓜买卖协议。赵某按约定把瓜都送到了,但底某没付清货款。2025年1月2日,底某给赵某写了欠条,写明欠280315元,还提了一件事:他帮赵某代卖了一车小蜜瓜。这车瓜产生了7974元人工费。后来赵某多次催底某还钱,底某一直不给。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底某必须做三件事:
- 立刻还赵某货款28万多元(280315元),还要从2025年1月16日起算利息(利息按国家最新利率加50%计算,直到还清为止);
- 另外付7974元人工费;
- 承担大部分诉讼费(2700元)。
但赵某要的代卖瓜货款(10多万),法院这次没处理——因为赵某自己说“先不算,以后再和底某对账”。
三、核心观点:欠钱不还?这样操作才能稳赢!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白纸黑字的欠条+供货证据,法院一定撑腰;但该主张的钱不及时要,可能打水漂!”
为什么这么说?来看法院的逻辑:
- 欠条是“黄金证据”:底某写了欠条,等于自己承认欠28万多元。法院直接认这个,不用赵某再费劲证明。
- 被告躲着不管?法院照判!:底某收到传票却不出庭,法院视为他“自动认输”,直接按赵某说的判。现实里很多人以为“我不理你,官司就输了”,大错特错!
- 利息不是白要的:赵某要了“LPR利率1.5倍”的利息,法院只支持了“LPR加50%”(国家规定上限)。说明:要利息得按规矩来,别乱喊高价。
- 该省的钱别乱花:赵某把代卖瓜的10多万货款这次没要,法院立刻驳回。等于自己放弃权利——下次再告,底某可能又拖几年。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步:
✅ 第一步:证据要“铁”
- 别光靠口头说!签合同、开送货单、让对方写欠条(像本案欠条,写清金额+日期)。
- 微信催款?截图保存!像本案的微信群聊账单,法院直接当证据用。
- 血泪教训:赵某把代卖瓜货款“先不算”,结果10多万这次拿不回来。记住:该要的钱,一次告清!
✅ 第二步:催款要“留痕”
- 别只打电话说“快还钱”。用微信、短信书面催,写清楚“欠XX元,限X天内付”。像本案赵某多次催要,法院才支持从2025年1月16日算利息。
- 关键点:催款记录就是“利息起算日”的证据!拖得越久,利息越少。
✅ 第三步:起诉要“精准”
- 金额算准:货款+合理利息+必要费用(如本案人工费7974元)。利息别乱标高价,按国家规定(LPR加30%-50%)。
- 别学底某“玩消失”: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出庭!不出庭=送对方胜诉判决。
- 省钱技巧:像赵某用“简易程序”(案情简单的小案子),诉讼费能减半(本案只交3700元)。
最后提醒:买卖纠纷别怕打官司!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16天(2025年10月24日立案,11月7日判)。有欠条+送货证据,90%的案子能赢。但如果您像赵某一样“留一手”(比如货款暂不主张),可能多花冤枉钱——该要的钱,一次告到底才最省心!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及敏感信息,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