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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须全额赔偿,保险公司不得以非医保用药拒赔-民权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民权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421民初575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1日17时许,冯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31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民权县双塔某时,与田某甲停放在路口的电动四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此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四轮车驾驶员田某甲及乘车人张某甲、田某丁、田某乙、田某丙受伤。经民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冯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田某甲无违法行为,张某甲、田某丁、田某乙、田某丙无责任。

冯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保险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200万元)。此前,张某甲等四人曾就前期医疗费提起诉讼,法院已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了部分医疗费,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8000元已用尽。

本次诉讼中,张某甲因后续治疗(包括取内固定手术)支付医疗费16571.63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主张误工期270天、护理期180天等费用;田某甲、田某乙、田某丙因未住院,仅主张少量门诊费用相关的营养费、护理费等。

判决结果:

  1. 中国某保险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赔偿张某甲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24623.23元;
  2. 驳回田某乙、田某丙、田某甲的全部诉讼请求;
  3. 驳回张某甲超出实际损失的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主要由冯某承担。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必须全额赔偿,保险公司不能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合理费用,但未住院伤者主张护理费等可能被驳回。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

  1. 责任认定书是"护身符"
    本案交警明确认定冯某全责,法院直接以此作为赔偿依据。提醒您:发生事故后务必当场报警,让交警出具书面责任认定书。千万别私了!很多当事人因没报警,后期索赔时因责任不清吃亏。

  2. 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用药"?别信!
    保险公司辩称"要扣除非医保用药",但法院认为:他们没证据就不能随便扣钱!本案中保险公司既没指出哪些药不合理,也没申请鉴定,所以败诉。记住

    • 医院开的药都是治疗必需的,保险公司不能空口白话扣钱;
    • 如果他们说"非医保不赔",您直接要求:"请拿出证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3. 没住院?这些费用很难要到!
    田某甲等人因只是门诊治疗没住院,法院直接驳回了他们的护理费、营养费请求。关键提示

    • 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必须以实际住院为前提;
    • 门诊小伤只能主张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别盲目要护理费(本案田某甲主张161元护理费也被驳回)。
  4. 伤残鉴定要趁早,别等过期!
    张某甲及时做了伤残鉴定(十级伤残),才拿到8万多元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重要提醒

    • 治疗结束后3-6个月内申请鉴定(过期可能不被认可);
    • "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必须由鉴定机构出具,自己估算法院不认!
  5. 交强险用完别慌,商业险照样赔
    本案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已用完,但商业险200万额度足够覆盖张某甲的损失。经验总结

    • 交强险不够赔时,商业险会全额补上(本案商业险赔了4万多元);
    • 要求赔偿时直接列明"交强险+商业险",别被保险公司忽悠"额度用完了"。

最后叮嘱

法律不会亏待诚实的人,但也不会保护马大哈。事故后冷静收集证据,该住院就住院,该鉴定就鉴定,合理主张才能拿回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