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算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可视为合同变更-淅川律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淅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6民初377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7月29日,徐某作为乙方,河南某建集团南阳分公司作为甲方,双方签订《外架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淅川建业城二期;工程地点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北三环与政通路交叉口;分包范围包括11#、12#、13#、15#、16#、17#楼悬挑以上部分的内外架体及防护工程;承包单价为"主楼悬挑以上部分按乙方完成建筑面积21.5元/㎡;若12#、15#、17#不施工,则承包单价24元/㎡";合同价款暂估110万元,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025年3月29日,河南某建集团南阳分公司"淅川建业城二期"项目技术总工申博通过微信向徐某发送了《淅川县建业城二期-徐某外架班组工程量》和《专项分包付款(预)结算单》,该两份文件显示:徐某应付工程款总计1917315.8元。申博在该两份单据上面签字。河南某建集团南阳分公司已向徐某支付1730000元,尚欠187315.8元。

法院判决河南某建集团南阳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徐某支付187315.8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2025年3月29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工程结算单即使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但只要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就可能被视为合同变更,法院会支持按结算单付款

在建筑行业干活的朋友们要注意这几点:

  1. 保留好所有签字确认的结算文件:本案中,虽然合同约定单价是21.5元/㎡,但结算单写的是22.5元/㎡,并且有对方项目技术总工申博签字。法院认为这代表了对方公司同意变更合同价格。所以,当拿到结算单时,一定要确保有对方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哪怕只是微信发送的电子版也要保存好。

  2. 不要怕"小人物"签字不作数:很多包工头担心只是项目上的技术员、工长签字不算数。但法院认为,项目技术总工是代表公司管理项目的,他的签字行为对公司有约束力。只要是在项目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签字,一般都算数。

  3. 利息计算有讲究:法院支持了利息,但不是从工程完工那天开始算,而是从结算单出具的那天(2025年3月29日)开始。因为徐某没能证明具体交工日期。所以大家要注意:完成工程后要及时让对方签收工程交付单,这样利息才能从交工那天算起。

  4. 结算不一定要盖公章:被告公司说"结算单没盖公章所以无效",但法院不这么认为。在建设工程领域,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常常比公章更重要。不要因为对方没盖章就放弃追讨工程款。

  5. 及时固定证据:本案中徐某保存了微信记录,这很关键。现在很多人用微信沟通工程事宜,一定要注意:

    • 不要删除聊天记录
    • 重要的结算单要截图保存
    • 每次沟通尽量让对方明确说"是"或"同意"
    • 金额、工期等关键信息要文字确认,不要只靠语音

遇到工程款被拖欠的情况,建议:

记住:建筑行业农民工和小包工头最怕的就是"打白条",但法律是保护诚实劳动者的。只要工程做完了、验收合格了,对方就不能赖账。保留好证据,该要的钱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