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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伤者合理损失-淅川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淅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26民初418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8日16时55分许,被告杜某驾驶豫Vxxx**号小型客车行驶至淅川县金河镇附近路段时,与前方陈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及两轮电动车乘坐人陈某成受伤。该事故经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调查后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杜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陈某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成、陈某均在淅川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陈某经诊断为“趾骨骨折、足舟骨骨折、头皮擦伤、下肢浅表擦伤”等,住院55天,支付医疗费用10559.89元。陈某成经诊断为“硬膜外出血、额骨骨折、颅内积气、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肩胛骨骨折、多发性腰椎骨折”等,在淅川县人民医院住院97天,后又转院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2次,每次16天,共计住院129天,共支付医疗费用108384.89元。经司法鉴定,陈某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10日;陈某误工期150日。杜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3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后,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垫付18000元,杜某垫付2000元。

法院核算了两人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313862.34元。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295862.34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杜某负担(其垫付的2000元已折抵部分费用)。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很典型——对方全责,但赔偿金额争议大。作为律师,我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别慌,抓住三个关键动作,能少走90%的弯路!

第一,事故现场必须做两件事:报警+固定证据。
就像本案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直接决定了责任划分(杜某全责)。如果你遇到事故:

第二,治疗期间所有票据“一张都不能丢”。
很多人以为“有医保卡就够了”,但法院算钱只认“实打实”的凭证:

第三,伤残鉴定是“提赔偿”的关键,但别被忽悠!
本案原告主动申请鉴定,才拿到伤残赔偿(陈某成十级伤残赔了7万多元)。普通人要注意:

最后说句大实话:对方全责≠你一定能拿到钱,证据不全照样败诉! 本案原告赢在每一步都留了凭证。下次遇到事故:先报警→治伤留票→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很多地方法院有免费法律援助窗口)。别因嫌麻烦放弃权利,你放弃的可能是几万救命钱!

(注:文中“杜某伟”“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等名称已按规范简化,“淅川县”地名完整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