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需按鉴定比例担责,家属索赔不可盲目要价-义马律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281民初120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3月31日,陈松青以"语言不利,行走不稳1天"为主诉到义马市某医院住院治疗13天,诊断为双侧多发急性脑梗塞,脑血管狭窄,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脂肪肝,糖耐量受损。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13日,陈松青以"语言不清,右侧肢体无力13天"为主诉,到三门峡市某医院住院治疗30天。出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复苏术后,高血压病2级高危,左侧椎动脉V4段狭窄,双侧小脑半球、脑干、双侧丘脑、枕叶多发新鲜脑梗赛,右侧椎动脉V4段闭塞,肺部感染。
2022年5月13日,陈松青在家因病去世。
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义马市某医院、三门峡市某医院对陈松青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其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共同原因力为次要,其中义马市某医院承担其中的次要,三门峡市某医院承担其中的主要。
法院计算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85094.98元,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鉴定费。根据鉴定意见,法院认定义马市某医院承担9%的赔偿责任(79659元),三门峡市某医院承担21%的赔偿责任(185870元)。因两家医院均在中国某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医疗责任险,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265529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亲人因医疗问题不幸去世,家属想要索赔时,不能简单地认为"人死在医院就该全赔"。法院会严格依据专业鉴定来确定医院是否有过错、过错有多大,最终按比例判赔。
遇到类似情况,您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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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保存证据:保留所有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单据,这些都是日后索赔的关键。就像本案中,原告完整提供了两家医院的住院病历和费用单据,法院才得以确认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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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着"要说法",先做专业鉴定:医疗问题很专业,普通人很难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本案中原告通过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做了司法鉴定,才明确了两家医院分别承担9%和21%的责任。如果您怀疑医院有过错,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而不是仅凭感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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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医院是否买了保险:现在很多医院都投保了医疗责任险,就像本案中的两家医院都向中国某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投保。如果医院有保险,赔偿往往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不用等医院筹钱。您可以在起诉前向医院了解保险情况,这样能更快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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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金额要合理:本案原告最初索赔28万多,但法院只支持了26万多(因为部分项目计算有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都有明确计算标准,不是随便要多少就多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合理计算损失,避免因要价过高反而浪费时间和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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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忽视次要责任医院:本案中义马市某医院只承担9%责任,容易被忽视,但9%也有近8万元。两处就医的,要分别追究责任,不能只盯着最后一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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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要牢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中患者2022年5月去世,2025年才判决,正好在时效期内。切勿因悲痛或犹豫错过索赔时间。
最后提醒大家:医疗行为本身有风险,不是所有不良后果都是医院的错。法院只会在医院确实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时才判赔。遇到医疗纠纷,保持理性,用专业方式维权,才能真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不确定医院是否有过错,建议先咨询专业医疗纠纷律师,避免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