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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字承诺还公司欠款需自行承担 - 临颍县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临颍律师


作为经常帮老百姓解读法律难题的律师,我发现很多人遇到老板欠薪或工程款不付时,容易稀里糊涂签字,最后吃亏。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说清楚:就算你是公司老板,如果个人签字承诺还钱,没盖公章,法院可能判你个人掏腰包! 这种情况特别常见于工地包工头、装修队老板之间,大家搜“老板写借条不还钱怎么办”就能找到类似问题。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看完你就知道下次遇到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122民初485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清楚发生了啥(直接按法院认定的事实写,不加“本院查明”这类话):
郭某是河南某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河南某甲公司承包了河南省某公司建设的某中原美谷工字楼南层一楼中央空调施工项目后,把一部分劳务活儿分包给了陈某的班组。项目干完验收合格,算账发现河南某甲公司欠陈某27万元劳务费。后来郭某和陈某商量,郭某承诺2025年春节前个人还24万元(相当于打折),还写了一张借条,上面写“郭某向陈某借款24万元,分三笔还清:2025年5月30日前还2万,6月30日前还2万,8月1日前还20万。不还钱要付利息”。借条签了郭某名字并按了手印,但没盖公司公章。结果郭某一分没还,陈某微信催款,郭某回“最近给你安排点”“钱肯定会解决”,一直拖着。期间陈某还去信访过两次,公司也出过处理意见书,提到总欠24万元。

法院最后咋判的?简单说:

三、核心观点:为啥个人要为公司欠款“背锅”?遇到类似纠纷该咋办?

核心问题就一点:郭某明明是公司老板,为啥法院判他个人赔钱?
关键在那张借条!法院认为:

  1. 借条没盖公章,光有个人签字+手印,就是个人行为
    郭某辩称“我是代表公司签的”,但借条上只写“郭某向陈某借款”,没提“河南某甲公司”,也没盖章。更致命的是,陈某催款时,郭某微信说“钱我肯定会解决”,等于自己认了这笔债。法院直接认定:这是你郭某个人欠钱,和公司无关!

  2. 劳务费变“借款”也有效,但风险全在签字人身上
    本来是公司欠劳务费,结果郭某个人写借条承诺还钱,相当于把公司债务转成了个人债务。法院说这不违法,合法有效——但好处是你郭某能打折(27万变24万),坏处是赖不掉了!

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照着做能少踩坑):

最后提醒:劳务纠纷拖越久越被动!陈某2024年6月就信访了,但直到2025年8月才起诉,差点过了时效。欠薪、工程款不付,3年内一定要起诉,别光信访! 如果老板推脱,马上收集合同、结算单、催款记录,直接去法院立案——很多地方法院有“绿色通道”,农民工讨薪当天就能受理。

(注:文中陈某、郭某、河南某甲公司、河南省某公司等名称已按法律文书惯例简化处理,不指向具体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