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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讨债关键证据,逾期损失可按LPR1.5倍计算 - 范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范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6民初306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4月3日,原告武某将挤塑板出售给被告孙某,孙某向武某出具欠条,欠款179000元,约定于2021年7月30日前付清。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武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孙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支付武某货款179000元,并从2021年7月3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LPR)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直到钱还清为止。另外,孙某还要承担案件受理费3880元和公告费40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很简单:写欠条、留证据,是讨回货款的关键!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尤其是卖建材、农产品的)常遇到“货给了,钱不给”的问题,最后只能打官司。但法院判案不是看谁嗓门大,而是看证据硬不硬。

为什么这个案子原告赢了?

  1. 欠条就是“铁证”
    武某手里有一张孙某亲笔写的欠条,白纸黑字写明欠款17.9万元、还款时间(2021年7月30日)。这比微信聊天记录、口头承诺管用多了!法院一看就认:欠钱事实清楚,必须还。
    ——提醒你:下次卖货,哪怕对方是熟人,也要让他当场写欠条!写清姓名、金额、还款日期,最好按手印。

  2. 逾期利息能多要50%
    很多人以为“钱拖着不给,顶多算白干”。其实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到期不还,你可以额外要利息!本例中,利息按国家一年期贷款利率的1.5倍算(比如国家利率是4%,你就按6%算)。
    ——提醒你:催款时直接告诉对方:“再不还,利息要多交一半!”这比干着急有用。

  3. 被告“玩消失”也逃不掉
    孙某被法院通知开庭却不出席(法院用公告方式通知他,像贴告示、登报纸),结果照样败诉。法院说:“你不来,等于自己放弃权利,后果自负。”
    ——提醒你:对方躲着不见人?别慌!赶紧去法院申请“公告送达”,流程走完照样判他输。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最后说句大实话:生意场上,信任不等于傻白甜。一纸欠条花不了两分钟,却能让你在撕破脸时占住理。记住——证据在手,老赖发抖!下次签单前,多问一句:“欠条,写不写?”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旨在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个案证据为准。
(案例来源: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2025)豫0926民初3066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