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无效劳务费仍可追讨,但开发商不担责-孟州律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883民初400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孟州某有限公司是快活林小区的开发商,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是该小区的承建方。郑州第二分公司把工程中的一部分杂活(比如零工、临时工)分包给了杨某。2024年12月18日,杨某、郑州第二分公司的生产经理张某和项目经理范某一起算账,确认杂工劳务费一共384550元,三人都在结算表上签了字。之后,杨某又干了些额外杂活,通过微信发给张某,费用是25040元。杨某算了一下,总费用是409590元。郑州第二分公司委托孟州某有限公司帮忙付款,孟州某有限公司分多次转给杨某共272775元(2023年11月17日付62775元,2024年2月7日付两笔共45000元,2024年5月9日付30000元,2024年9月12日付两笔共60000元,2025年1月27日付75000元)。剩下的136815元一直没付,杨某就去法院告了。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郑州第二分公司必须在3天内给杨某付清136815元劳务费,还要从2025年10月5日起算利息(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算);
- 驳回杨某对孟州某有限公司的请求,也就是开发商不用掏钱。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核心提示来了!
这个案子看着复杂,其实就教我们两个关键点:合同无效也能要到钱,但别乱告开发商。很多工友遇到老板拖欠劳务费,第一反应是“我合同没盖章/没资质,是不是白干了?”别慌!法院说得很明白:
- 合同无效≠钱打水漂:杨某没有劳务资质(比如没正规公司执照),所以分包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法院照样判对方付钱,因为活儿干完了、结算单也签了字(微信记录也算证据!)。记住:只要活儿干好、有结算证据(比如签字的单子、微信聊天记录),哪怕合同无效,劳务费一分不能少!
- 千万别把开发商当“冤大头”:杨某想让开发商(孟州某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赔钱,法院直接驳回。为啥?因为杨某只是包杂活的小工头,不是法律上的“实际施工人”(比如大包工头或总包人)。开发商只和承建方(郑州第二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你和开发商没直接合同,告他纯属浪费时间!
给工友们的实操建议:
- 干活前留证据:哪怕口头说好,也要让对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工作量(像本案的结算表),微信沟通全程保存,别删!
- 只找直接老板要钱:谁派活儿你、谁和你算账,就盯着谁要钱(本案是郑州第二分公司)。别被“开发商有钱”忽悠去告开发商,除非你是总包或大分包商。
- 合同无效别怕:没资质分包不违法干活,法院会按实际干的活判钱。但为省麻烦,尽量通过正规公司接活,避免后续扯皮。
最后提醒:拖欠劳务费超过3年可能过期!发现老板拖钱,马上收集证据(结算单、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直接去法院起诉。别信“再等等”的鬼话,法律只保护及时行动的人。遇到问题,找专业律师快速分析,别自己硬扛——毕竟,干活赚钱是天经地义,法律永远站在踏实干活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