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逃逸且车主未买交强险需与司机共同赔偿-长垣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帮普通人看懂“天书”判决书。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您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时怎么保护自己。很多人以为“车不是我开的就没事”,但这个案子恰恰相反——车主没买交强险,结果和肇事司机一起赔了15万多!下面用大白话拆解,保证您看完就明白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418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复制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人名):
2024年8月2日0时25分许,王某饮酒后驾驶XXX号小型轿车沿长垣市张县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满村镇唐洼村村口处时,尾随撞住同向行驶张某甲饮酒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尾部,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张某甲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经长垣市公安局菏宝高速交通警察大队第410728****200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甲无事故责任。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3日,张某甲在长垣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1天,张某甲认可其医疗费用由王某垫付,王某提供的微信支付截图显示其垫付医疗费22215.04元。此外,王某向张某甲支付1160元,张某甲对此予以认可。本院委托郑州弘正法医xxx司法鉴定所对张某甲目前的精神状况、精神伤残等级进行鉴定,2025年8月14日,郑州弘正法医xxx司法鉴定所作出豫郑州弘正司鉴所[2025]精鉴字第40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1、被鉴定人张某甲目前患‘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2、十级伤残。”张某甲为此花费鉴定费及检查费3547.1元。本院委托新乡德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张某甲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2025年11月6日,新乡德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作出某[2025]临鉴字第353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某甲受伤后的误工期建议180日,受伤后护理期建议60日,受伤后的营养期建议60日。”张某甲提供鉴定费发票、微信支付截图两张,证明花费鉴定费及检查费共计827.5元。另查明,王某驾驶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赵某,涉案事故发生时,涉案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张某甲提交的户籍信息及长垣市张三寨镇草坡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张某甲父亲张某乙于1963年5月6日出生。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王某和赵某(车主)一起赔张某甲15万3千多元;王某自己再单独赔1090元;张某甲其他要赔手机、护理垫的请求没支持。
三、核心观点及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关键教训:酒驾+逃逸=全责,但更坑的是车主没买交强险!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警惕的点:王某酒驾逃逸撞人,责任全在他,但车主赵某明明没开车,为啥也要赔钱?
- 原因1: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车必须买交强险(保12万2千元的人伤赔偿)。赵某作为车主,没买这个基础保险,等于把“保命钱”扔了。法院直接判他和王某一起在12万2千限额内赔钱(比如医疗费、伤残赔偿)。 - 原因2:酒驾逃逸是“双重暴击”!
王某酒驾+逃逸,交警直接认定他全责。但更惨的是——因为没交强险,他垫付的2万多医疗费只能自己吞(正常有交强险的话,这部分保险公司会出)。
✅ 遇到类似事故,您必须做这4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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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报警!固定证据!
- 像王某这样逃逸的,交警认定书会直接写“全责”,但您必须第一时间报警(打122),拍现场照片、找目击证人。别学张某甲只顾看病——他后来主张手机损失,却因没照片证据被法院驳回!
- 特别提醒: 如果对方说“私了”,先问清楚车有没有交强险!没交强险的车,私了可能血亏(参考本案车主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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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必须查清“保险底牌”!
- 拿到交警事故认定书后,立即查对方车辆保险(交警队能查)。像本案,赵某声称“车是王某实际用的”,但法院不管——登记车主没买交强险,就必须赔!
- 记住口诀: “车在谁名下,保险谁负责”。借车给别人?先确认TA买了交强险,否则出事您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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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后抓紧做3件事:
- ① 保存所有票据:医疗费、鉴定费、打车票(本案张某甲因没票,交通费只按20元/天判了)。
- ② 6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像张某甲,等8个月才出鉴定结果,但法院依然支持了伤残赔偿(十级伤残赔8万4)。拖延太久可能影响赔偿!
- ③ 别轻信“协商少赔”:王某辩称“精神障碍和事故无关”,但司法鉴定一出,法院全认了。伤情复杂?直接做鉴定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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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避坑指南:
- 马上检查您的车! 如果名下有车(哪怕是闲置的),赶紧确认交强险是否在保。本案赵某就因“忘了续保”,白赔15万。
- 借车前签书面协议:写明“实际使用人负责保险”,但注意——协议只能内部追偿,对外您还是得先赔钱(参考本案赵某)。最省心的办法:借车前让对方出示交强险保单!
最后说句大实话:
交通事故90%的纠纷,都栽在“证据不足”和“不懂保险规则”。酒驾逃逸是自找死路,但本案更值得普通人警醒的是——交强险不是“可买可不买”,是“不买必赔”的护身符! 车主每年花几百块买交强险,看似小钱,出事能省十几万。下次年检时,多问一句“交强险买了吗”,可能就帮您守住全家积蓄。
(注:以上解读基于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2025)豫0783民初4183号判决书,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