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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伙无结算凭证难获支持,多垫资金需自担风险-枞阳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枞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722民初376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3年,殷某、汪某借用枞阳某司资质,与安庆某科技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建该公司厂房及办公楼工程。钱某与殷某未签订书面协议,即以殷某名义合伙参与该工程项目,并各自先后投入相应资金进行工程建设。2014年,该工程因故烂尾,安庆某科技公司后亦因资不抵债,2019年12月10日,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2022年8月26日,法院裁定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

钱某在本案中主张其在合伙过程中多垫付275552元,要求殷某返还并支付相应利息。但法院审理发现,钱某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殷某与钱某之间合伙已结算,无法计算出其多垫付出资款275552元。此外,钱某主张的多垫付金额与其之前发送给殷某的短信中提到的19.5万元数额不一致。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钱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343元由钱某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这个案子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口头合伙太危险,没有书面协议和清算凭证,多垫付的钱很可能"打水漂"!钱某声称自己多出了27万多,但因为拿不出有力证据,法院也只能驳回他的请求。作为经常处理这类纠纷的法律工作者,我想告诉大家几个关键点,避免重蹈覆辙。

第一,合伙必须签书面协议,别信"都是熟人"
很多人合伙做生意时觉得"都是亲戚朋友,不用签合同",这是大错特错!钱某和殷某就是口头约定合伙建房,结果出了问题连各自该出多少钱都说不清。正确的做法是: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第二,每一笔钱都要留"痕迹",别只靠记忆
钱某败诉的关键原因之一就是:他说自己垫了147万,但银行转账记录和他说的对不上;更糟的是,他发给殷某的催款短信里说多垫了19.5万,起诉时又变成27万多,前后矛盾。记住:

第三,项目结束必须及时清算,拖不得
这个工程2014年就烂尾了,但钱某直到2025年才起诉,期间安庆某科技公司都破产了!法院明确指出:"钱某陈述多次与殷某清算,但殷某均未在清算材料中签名"。这意味着:

第四,别把不同合伙关系混为一谈
钱某还拉上汪某作证,但汪某和殷某是另一层合伙关系。法院特别指出:"案涉工程系殷某与案外人汪某合伙承建,钱某仅与殷某小合伙"。这提醒我们:

第五,特殊行业要特别注意资质问题
本案中法院还提到一个致命伤:钱某和殷某"均无相应建筑资质,相应合伙法律关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意味着:

最后给正在合伙或想合伙的朋友三点建议:

  1. 现在补救还不晚:如果项目还在进行,立即补签书面协议;如果已结束但未清算,马上整理账目找合伙人确认。
  2.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官不是算命先生,你说垫了钱就得拿出凭证,别指望"凭良心"。
  3.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大额投资前花点小钱请律师审核协议,比事后花大钱打官司划算得多。

记住:合伙是奔着赚钱去的,不是奔着打官司去的。把协议签好、凭证留全、账目算清,才能真正"合伙愉快"。否则,就像本案中的钱某,钱没赚到反而倒贴了6000多元诉讼费,实在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