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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但有欠条也能要回货款-颍上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颍上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6民初1272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1年,原告耿某某承包山地的开采区域用于开办石子厂。2012年4月28日,被告郝某某向原告提出购买其石渣,双方估价后将市值22万元变卖给被告,同时将挖机一台租赁给被告使用。由于被告欠付资金,为原告出具欠条,注明“今欠到耿某某石渣、挖机费用贰拾陆万元正。”欠条出具后,被告支付挖机费4万。但石渣款一直未予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原告诉至本院。

法院判决:被告郝某某需在30天内支付原告耿某某货款22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0%计算,从2025年7月15日起算,直到还清为止)。同时,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就算买卖东西时没签正式合同,只要有一张清晰的欠条,法院照样能帮你把钱要回来! 很多人觉得“没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没办法”,其实大错特错。法官是靠证据说话的,欠条就是最有力的“铁证”。

为什么欠条这么管用?

普通人遇到欠钱不还,记住3步保命招:

  1. 欠条要“三要素齐全”

    • 写清欠谁的钱(比如“欠耿某某”)、
    • 欠什么钱(比如“石渣款22万元”)、
    • 欠款人签字+日期(像本案2012年4月28日)。
      千万别写“今借到现金XX元”这种模糊话——万一扯皮是借款还是货款,你就被动了!
  2. 催款留痕,别光靠嘴说

    • 欠条日期后,每次催款都用微信、短信或录音记下来(比如“郝某某,2012年欠的石渣款22万,啥时候还?”)。
    • 本案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能胜诉,就是靠这些记录证明“不是我不追,是他一直赖”。
  3. 别拖!超过3年可能钱打水漂

    • 民法典规定,债务诉讼时效是3年。本案欠条是2012年的,但原告一直催款,所以时效重新计算(从最后一次催款起算3年)。
    • 如果你也遇到欠款:
      3年内必须催一次(保留证据);
      实在催不动,立刻起诉——哪怕对方跑路,法院能公告送达(像本案贴告示传唤),照样判!

最后提醒:买卖东西时,最好签合同。但万一没签,一张合格的欠条就是你的“救命稻草”。钱不是小事,证据留好、动作要快,别等到对方人去楼空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