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到期不付租金要赔钱还地-定远律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25民初823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3年1月18日,定远县某店镇人民政府(甲方)与许某(乙方)签订了《租地协议书》,约定:为发展现代农业,乙方在金山滴水寺大道东侧发展高档设施大棚葡萄园。甲方将金山滴水寺大道东侧118亩标准粮田租赁给乙方经营,时间从2012年6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四至界限:东至安某承租土地,南至青山寺道路以北,西至滴水寺道路,北至林某交界。地租费为每年每亩中籼稻540斤,按当年国家公布价格折算现金计算。付款方式:2012年12月31日前付50%,2013年6月30日前付50%,以后每年按此方式支付。协议还约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否则罚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土地交付给许某使用,许某修建了大棚、房屋等设施,并成立了定远县西卅店镇许某种养殖家庭农场。2015年因金山滴水寺修路,占用9.82亩土地,租赁面积变更为108.18亩。2023年起,许某拖欠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租赁费150716.4元未付。2025年6月11日,甲方发送土地租金催缴告知书,要求许某于2025年6月20日前付清欠款,否则收回土地并起诉。但许某一直未支付,合同到期后仍占用土地。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许某:
- 90天内返还108.18亩土地(四至界限同协议);
- 10天内支付拖欠租金150716.4元和违约金30143.28元(合计18万余元);
- 驳回政府对定远县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因该公司未签合同)。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租地不交钱、到期不还地,法院一定让你赔钱又还地! 政府告赢了,但违约金从10万降到3万,因为太高了不合理;公司没签字,所以不用赔钱。作为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几点就能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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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拖租金,拖久了更亏
合同写清楚“每年交两次租金”,许某以为政府“体谅他”就能不交,结果欠了15万块本金,还多赔3万违约金。提醒你:合同就是“白纸黑字的承诺”,就算对方前期没催,也不能当没这回事。真有困难,提前主动协商(比如写个延期还款计划),保留聊天记录或书面协议,别等法院传票才慌。 -
合同到期前,要么谈续租、要么准备还地
许某在土地上盖了大棚、房子,以为“投入大就能赖着不走”,但法院说:合同2025年6月30日到期,到期必须还地!提醒你:租地前就想好“到期怎么办”。想续租?提前3-6个月和对方谈;不想续?到期前清理地上物、恢复土地原状。别等对方发《催缴告知书》才行动——这种文件就是“最后通牒”,发了再拖就等着被告! -
违约金太高?打官司时喊“冤”有用
合同写了违约金10万,但法院只判了3万(按欠款20%算)。为啥?因为法律说:违约金不能“敲竹杠”,得和实际损失挂钩。提醒你:如果对方告你,别光喊“我不付”,要主动说“违约金太高了,我愿意合理补偿”。法官会根据欠款金额、你拖延的时间来调整,可能省下大笔钱。 -
公司没签字?别当“背锅侠”
政府把许某的公司也告了,但法院说:合同是许某个人签的,公司没盖章,不用赔钱。提醒你:签合同时盯紧“谁签字”!如果是个人租地,别用公司账户付款(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公司行为);如果是公司租地,必须盖公章+法人签字。否则,真打官司时,个人和公司容易“扯皮”,该负责的赖不掉,不该负责的也可能被卷进来。
最后说句大实话:租地不是小事,但也不用怕。关键就三点:① 合同条款看仔细(特别是租金、期限、违约责任);② 该交钱时按时交,有困难早点沟通;③ 到期前主动交接。真闹到法院,记得把合同、催款通知、付款记录都收好——证据在手,心里不抖!下次签协议前,花50块钱找律师瞅一眼,比事后赔10万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