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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清楚能要回钱但房产抵押不登记就白忙-定远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定远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25民初459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马某与被告王某是同乡兼朋友。马某说王某以“一起投资生意”为由,从2021年2月8日起,让她通过支付宝、微信陆续转账,到2021年7月3日总共转了453900元。后来马某发现王某挪用了钱,就停止投资并要求退款。2021年8月9日,王某给马某写了张“欠条抵押”,承诺退40万元,并用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位于滁州市东坡东路466号香颂名郡3幢1单元1204室)作抵押,还说“如果到期没还完钱,就把房子过户给马某”。马某之后多次通过微信催款,王某也总答应还钱,但一直没兑现。

法院最后判:王某必须5天内还马某40万元;但驳回了马某要求“优先拿回那套房子”的请求(意思是房子不能直接抵债)。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借钱还债的关键是“留证据+办手续”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借条写明白了能追回钱,但房产抵押光写不登记等于废纸! 很多人以为让对方打个欠条、说好用房子抵债就稳了,结果像马某一样——钱能要回来,但想优先拿房子却落空,因为王某没去房管局办抵押登记。法院明确说了:不登记,抵押权就不成立,房子还是王某的,马某不能优先拿它抵债。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保自己:

  1. 借钱必须写“正规借条”

    • 别光靠微信说“我借你10万”,一定要让对方手写借条(或电子借条),写清:借了谁的钱、金额(大写+小写)、还款时间、利息(如有)。像本案王某写了“欠条抵押”,法院就认这笔债务有效。
    • 小贴士:转账时备注“借款”,保留支付宝/微信记录——马某赢在45万转账记录齐全,王某自己也承认欠40万。
  2. 房产抵押必须去房管局“登记”

    • 对方说“用房子担保”?光写“还不上就过户”没用!必须双方亲自去当地房管局办抵押登记(带身份证、房产证、借款合同)。登记后,你才在法律上有“优先权”——万一他破产,你能先拿房子卖钱抵债。
    • 本案教训:王某房子写了抵押,但没登记,法院直接驳回马某的请求。想省这一步?等于把“保险”扔了!
  3. 对方耍赖,赶紧起诉别拖

    • 像王某这种“答应还钱却躲着不见”,别等!收集好转账记录、聊天截图(马某赢在微信催款证据多),1年内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强制对方还钱(本案判5天内付清),拖延越久越难追。
    • 提醒:如果对方不接传票,法院也能缺席判决——王某两次传票都不来,结果败诉还承担了7300元诉讼费。

最后划重点:民间借钱,70%的纠纷输在“没留证据”或“手续不全”。记住:借条是追债的“枪”,登记是抵押的“锁”。别因熟人面子省步骤,否则赢了官司也拿不回钱!下次借钱前,花10分钟去房管局办个登记,比事后打官司省心1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