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出错导致尿道瘘医院要赔75%责任-歙县律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021民初21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11月13日,毕某到歙县某医院就诊,诊断为膀胱结石、膀胱憩室,随后住院。2024年11月15日,医院为毕某做了膀胱结石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和尿道狭窄扩张术。术后毕某出现阴囊及阴茎红肿疼痛、溃烂破损,对症治疗无效。2024年11月23日,感染症状加重,毕某转至黄山市人民医院,确诊为尿道瘘、泌尿道感染。11月25日做了膀胱穿刺造瘘术,12月2日出院。12月24日又做了一次取石术,12月30日出院,医嘱要求每月更换造瘘管。2025年6月,毕某去上海某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就诊,医生表示手术风险大;9月复查时,黄山市人民医院病历写明“长段尿道狭窄,本院无条件手术”,建议定期换管或去上级医院咨询。
2025年4月,铜陵市医学会鉴定认定:歙县某医院术前预判不足、术中操作不当、术后未及时发现尿道瘘,过错是损害的主因,责任比例65%-75%,构成十级伤残。2025年7月,司法鉴定认定毕某误工期244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毕某平时靠务农生活,术后需长期插尿管,弯腰困难,穿裤子、鞋袜都要人帮忙。
判决结果:
法院判歙县某医院赔偿毕某81898.2元(包括医药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责任比例定为75%。驳回毕某关于“后续换尿管误工费”等不合理诉求。
三、遇到类似医疗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很典型:大爷做个小手术,结果尿道弄坏了,要插管过一辈子。法院为啥判医院赔7万5?关键就三点,咱们普通人遇到类似问题,照着做能少走弯路:
第一,病历和鉴定报告是“救命稻草”,千万别乱扔!
毕某能赢,靠的就是两份“铁证”:
- 医院原始病历(手术记录、转院记录等),证明术后感染没及时处理;
- 医疗损害鉴定(铜陵市医学会出的),白纸黑字写医院“术前没评估风险、术中操作太猛、术后发现太晚”。
👉 您该做啥? - 出院时直接跟医院要完整病历复印件(包括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盖医院公章;
- 别信“内部协商”,3个月内向当地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像毕某这样,鉴定直接定责75%,法院基本照着判!
第二,赔偿项目要“实在”,别算“虚账”!
毕某一开始要了11万多,但法院只支持8万1:
- ✅ 合理部分:医药费、伤残赔偿(十级伤残按农村标准赔5年)、每月换尿管的费用(法院按5年判了8160元);
- ❌ 砍掉部分:比如“后续换尿管误工费6000元”——法院说:您都长期插管了,哪还有工作?这钱不能算!
👉 您该做啥? - 伤残赔偿:农村户口按农村收入算(毕某种地,法院只认100元/天误工费);
- 长期护理费:像毕某这种“穿裤子都要人帮忙”的,法院才支持(但只按50%部分护理依赖算,20元/天×5年=18250元);
- 别瞎要钱:没发票的交通费(法院酌情支持2000元)、没医嘱的“未来50年药费”(法院只认有依据的5年)。
第三,别被“医院拖时间”忽悠,该起诉就起诉!
歙县某医院一开始说“按法律来”,但毕某一告上法院,3个月就判了:
- 医院想拖?法院直接按鉴定报告定责(75%),连毕某自己撤回的“重新鉴定申请”都没影响判决;
- 案子从立案到判决只用5个半月(2025年5月立案,10月出结果),比普通人想的快得多!
👉 您该做啥? - 协商不成1年内必须起诉(超时可能败诉);
- 证据齐全就直接告,别怕“打官司麻烦”——本案用简易程序,开一次庭就结案;
- 诉讼费让医院多担:毕某交了2573元,法院判医院出1778元!
最后说句大实话:
医疗纠纷不是“医院全赔”或“患者白忍”。像毕某这样,抓住病历+鉴定两个核心,算清合理损失(别学他瞎要“换尿管误工费”),法院自然会撑腰。记住:手术前多问一句“风险怎么防”,出事后快攒证据,您就占了七分理!
(注:文中“毕某”“歙县某医院”等名称已按规范匿名处理,案例源于歙县人民法院公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