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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工程无证据法院不支持 - 潜山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潜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82民初432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18日,安徽某公司(甲方)与潜山某公司(乙方)签订《外墙真石漆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恒华新天地大厦;工程地点为某店;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施工所用工具及吊篮由乙方自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真石漆综合单价为46元/平方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5%,竣工验收后付至95%,剩余5%作为保修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再付清。

潜山某公司陈述,工程于2024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已收到工程款34万元;还主张合同外增加了室内乳胶漆122094元、楼梯侧边大白1800元及零星增补工程59348元,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法院依职权调取材料显示:潜山市住建局对分包负责人徐某的询问笔录中,徐某称承接了外墙真石漆及地下室乳胶漆工程,审计后价格58.8万元,已付34万元;另调取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载明:地上土建外墙真石漆工程量为8812.64㎡,地下车库土建为375.11㎡。

判决结果:法院仅支持安徽某公司支付潜山某公司外墙真石漆工程款82636.5元(按合同单价46元/㎡×总工程量9187.75㎡计算,扣除已付3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增项工程款和律师费。

三、核心观点提示:如何避免“干了活却拿不到钱”?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工程干多了,但没留证据,法院不认账。很多包工头、小老板遇到类似问题,以为微信聊天记录或口头承诺就能当证据,结果像潜山某公司一样,24万多的“增项”一分没要回来。给大家3个实用建议,下次遇到纠纷别踩坑:

  1. 增项工程必须“白纸黑字”确认,别信口头说说
    潜山某公司主张额外做了乳胶漆等工程,但既没签补充合同,也没让对方签字的结算单,光靠自己写的明细表和微信聊天(对方微信名“A木林森洪司”承认欠款,但未提具体增项),法院直接不认。
    正确做法

    • 一旦要加活,立刻签《补充协议》,写清项目、单价、总价,双方盖章签字。
    • 没条件签协议?至少让甲方负责人手写“确认增项”并拍照,或者微信明确说“同意加XX元”,别只写“收到”“好的”。
  2. 工程量要用“官方记录”固定,别只靠自己算
    法院为啥只认9187.75㎡的工程量?因为调取了住建局的鉴定意见书(写明具体面积),而潜山某公司自己算的58万总价没合同依据。
    正确做法

    • 每完工一阶段,拉上监理、甲方现场测量,三方签字确认《工程量确认单》。
    • 保留施工日志、验收单、甚至工地照片(带时间水印),这些比微信截图更管用。
  3. 起诉前先自查“证据够不够”,别光指望法院帮你查
    潜山某公司输在“只说没证”:主张58万工程款,却拿不出完整结算单;微信聊天里对方承认欠款,但没提增项细节。法院明确说了:“单方陈述无证据,不支持!”
    正确做法

    • 欠钱不给?先整理3样东西:①合同原件 ②付款记录 ③工程量证明(验收单/鉴定报告)。
    • 如果对方耍赖,打12345投诉时要求书面回执(像本案中住建局的笔录成了关键证据),别只发短信。

最后提醒:工程款纠纷最怕“拖”——本案从2024年竣工拖到2025年起诉,证据更难找。干完活3个月内必须对账,超期可能连保修金都拿不回。记住:合同是你的“保命符”,证据是你的“钱袋子”,别等打官司才后悔没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