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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入股实为借贷合同到期未还款应支付利息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望江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望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27民初849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19年7月15日,望江县某有限公司与安徽安庆市某有限公司签订望江县资产收益扶贫合作协议书,约定:望江县某有限公司将县安排到村的资产收益扶贫资金350,000元"入股"安徽安庆市某有限公司,安徽安庆市某有限公司收到资金之日起,每年以本金6%的比例支付收益,在每年8月31日之前支付到位;协议期满后,若不续签合作协议,则将入股本金无条件退还;资金入股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签订后,望江县某有限公司将350,000元转账汇入安徽安庆市某有限公司账户。安徽安庆市某有限公司支付了2019年至2023年的收益84,000元。2022年7月15日合作协议期满,安徽安庆市某有限公司未退还本金,也未支付2023年7月15日之后的利息。

判决结果:

  1. 被告需返还原告350,000元,并自2023年7月15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2.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0,500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3695元由被告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别被"入股"二字忽悠,看清钱的本质再行动
这个案子就像"挂羊头卖狗肉"——协议写的是"入股",法院却认定它其实是"借钱"。为什么呢?因为原告只拿固定6%收益,不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真入股要亏钱共担、赚钱共享)。法院一针见血指出:这种"稳赚不赔"的约定,本质就是民间借贷!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4点救命锦囊:

  1. 先撕掉"入股"标签,看清钱的真面目
    签合同时别被"扶贫合作""产业入股"等漂亮词迷惑!关键看两点:

    • 你是否只拿固定收益(比如年化6%)?
    • 你是否不承担公司亏损风险?
      ✅ 如果两点都符合,这根本不是投资,而是变相借款
      ⚠️ 重要提示:真投资可能血本无归,假借款却能要回本金+利息。签合同前务必问清:亏了钱我用不用赔?
  2. 到期不还钱?这样操作稳拿回血汗钱

    • 立即书面催款:微信、短信、律师函都要留痕(例:"请于X月X日前退还35万本金,否则将起诉")。
    • 利息计算要抓准时间点
      ✓ 协议有约定:按约定利率(如年化6%)从逾期当日起算(本案就是从2023年7月15日起);
      ✓ 协议没约定:可主张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千万别同时要两份钱:本案原告吃了大亏!法院明确说:既然已约定资金占用利息(年化6%),就不能再要违约金(10,500元被驳回)。法律不支持"双重罚款",否则等于让对方付双份利息。
  3. 遇到"公司困难"别心软,但要有策略
    被告辩称"疫情停产还不上",法院依然判全额还款。但你可以:

    • 给合理宽限期:书面约定分期还款(例:"分6期还清,每期5.8万"),并明确"若逾期一期,剩余全款立即到期";
    • 警惕"拖字诀":对方说"下月有钱"却一直拖?赶紧起诉!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仅3年(从到期日算),过期可能血本无归。
  4. 血泪教训:签合同时必须做这3件事 常见陷阱 正确操作
    "收益"写成"分红" 直接写明"借款本金XX万,年利率X%"
    口头承诺"稳赚" 所有约定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转账不备注用途 付款时备注"借款"或"协议约定的入股金"

最后划重点

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的35万可能是村民的扶贫款、打工人的血汗钱,别因不懂法白白流失!合同到期后,立即行动才能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