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无效后诚信金必须返还但利息过高法院会调低-望江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法院判决。今天这个案子特别常见——包工程时交了“保证金”或“诚信金”,结果工程没做成,钱要不回来。很多人以为合同无效就拿不回钱,但法院判决告诉我们:即使主合同无效,只要签了书面还款协议,诚信金必须返还;但利息约定太高会被法院砍掉一半以上! 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案子,教您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处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27民初953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16日,张某甲和浙江某有限公司签了一份《桩基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协议》,约定由张某甲包工包料施工灌注桩,合同价2500多万元。签完合同,张某甲按约定交了10万元“诚信金”,口头说好11月就能进场干活。可后来工程一直不让进场,张某甲催了好多次,对方都说“钱紧”。2024年4月19日,双方又签了《分期还款协议书》,白纸黑字写清楚:5月31日前还5万,8月31日前再还5万;如果违约,每月加收2%的利息(算下来年化24%),还要赔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但到了还款日,浙江某有限公司一分没还。
判决结果:
法院判浙江某有限公司必须还张某甲10万元本金,利息从该给钱的日子起算,但只按年利率8%付(比协议约定的24%砍掉三分之二);其他要求——比如律师费、差旅费——全部驳回,一分钱不支持。
三、核心观点提示:三招让您少踩坑!
这个案子表面是“要钱”,背后藏着三个关键点,直接关系到您能不能拿回血汗钱。我帮您总结成“三要三不要”,照着做,省心又省力:
1. 要签书面还款协议,别让“口头保证”打水漂!
- 法院为啥支持还钱? 因为原分包合同无效(法律禁止把工程包给个人),但后来签的《分期还款协议书》是独立的!就像借钱打欠条,即使之前的合作不合法,欠条本身受法律保护。
- 您该怎么做?
- 如果工程黄了,第一时间和对方签书面还款协议,写清:还多少钱、分几期、哪天还。别信“过两天转你”这种话,微信聊天记录法院可能不认!
- 协议里别提“保证金”“诚信金”,直接写“借款”或“欠款”。本案中张某甲聪明就聪明在,把10万元定性为“欠款”,法院才支持返还。
2. 利息别超年化15%,否则法院当“砍价高手”!
- 法院为啥把利息从24%砍到8%? 协议约定月息2%(年化24%)太高了,远超实际损失(就是银行活期利息)。法律规定:违约金超过损失30%就算“过高”,法院有权调低。本案原告自己降到13.8%(LPR四倍),但法官还是觉得贵,直接砍到8%——因为张某甲没证明自己真损失了多少钱。
- 您该怎么做?
- 签还款协议时,利息别超过年化15%(现在LPR四倍约13.8%,留点余地)。如果对方赖账,您主张利息也别超13.8%,否则法院可能像本案一样再往下砍。
- 重点提醒: 利息起算日必须写死!本案利息从“该还钱的第二天”算起(5月31日没还,6月1日开始计息),您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明“逾期当日即计息”。
3. 律师费、差旅费要有“证据链”,光有发票不够!
- 法院为啥不支持律师费? 本案原告交了律师费发票,但协议没写“违约方必须赔多少律师费”,差旅费票据也没注明“用于本案诉讼”。法院认为:这些费用和案子关联性不足,不算“直接损失”。
- 您该怎么做?
- 协议里必须写死费用条款! 例如:“如违约,需赔偿守约方律师费(按XX元计)、差旅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 保留“铁证”:
- 转账记录:备注“还款协议约定的第X期款项”;
- 律师费发票:开票时让律所写明“用于XX案件诉讼”;
- 差旅费票据:打车票、油费单上手写“去望江县法院开庭”,并拍照留证。
最后送您一句大实话: 工程分包最怕“包给个人”,合同99%会无效!下次签合同时,先查对方资质(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公司名),如果是个人或小包工头,宁可不干——省得钱要不回,还搭上律师费。真遇到钱要不回来,按上面三招操作,90%能拿回本金!
本文根据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公司名已按规则隐去),仅供普法参考。个案细节差异大,遇到纠纷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早行动早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