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告小三返还丈夫赠款,部分获法院支持-太湖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民终299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杨某与赵某于2019年5月20日登记结婚,育有两个孩子。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赵某通过支付宝向陈某甲转账115960元,其中2023年8月30日之后又分8次转了49080元。赵某还买了卡地亚腕表、苹果手表、指纹锁等物品,总价约93396.64元。赵某的储值卡(杭州某公司“89103”账户)最后一次充值是在2023年8月30日。
一审法院驳回了杨某的所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陈某甲需在10天内返还杨某49080元,但杨某要求返还其他钱款和物品的请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如何应对类似纠纷?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老婆发现老公偷偷给“小三”转账和买东西,告上法院要钱,结果只拿回了一小部分。为什么?关键就两点:证据不够硬,部分钱说不清去向。
法院为啥只判退49080元?因为2023年8月30日之后的转账,陈某甲没法证明是给杭州某公司充值(赵某的储值卡那天后就没再充过),等于这笔钱“来历不明”,法院认为老公擅自花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老婆权益,必须退。但其他转账和物品,杨某没拿出实锤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明“不正当关系”,或快递单证明东西真给了陈某甲。陈某甲还辩称转账是公司充值款,法院采信了部分说法。
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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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铁”,别光靠猜:
- 光说“他俩是情人”没用!得有微信记录、开房记录、共同旅行照片等。本案杨某输就输在证据太弱,连“不正当关系”都没坐实。
- 转账记录要盯紧用途:如果是给公司充值,留好充值凭证;如果是私人赠与,备注写清楚“礼物”或“借款”。像本案8月30日后的转账,因陈某甲说不清去向,法院直接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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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能要回”和“要不回”:
- 能要回的:老公婚内私自转的“不明款项”(如本案49080元),尤其是无法证明合理用途的。
- 难要回的:日常小额转账(比如520元红包)、有正当理由的消费(如公司充值)、或你拿不出赠与证据的物品。本案9万多元的物品因无交付证明,法院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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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要快,别拖:
- 发现老公乱花钱,立刻保存证据(截图转账记录、购物订单),3个月内起诉。拖久了证据可能消失,像本案部分转账因时间久远难查证。
- 别光告“小三”,把老公也拉进来当第三人(本案赵某是第三人),他才是关键证人。
最后提醒: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但维权靠的是证据不是情绪。别学杨某——东西买了、钱转了,却没留凭证,最后20多万只拿回4万9。平时多留个心眼:老公大额转账问一句用途,购物时保存收货地址。真遇到纠纷,带齐证据找专业律师,别等“小三”一句“这是公司款”就懵了!
(注: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已按规范简化处理,如杨某、陈某甲、赵某、杭州某公司等,仅作案例说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