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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三轮车撞伤人后误工费如何认定?当涂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当涂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521民初555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8月17日7时13分,关某驾驶无号牌"苏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在当涂县S445省道藏汉菜市场门口路段由东向西行驶,临时路边停车后起步时,车身左侧与同向康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康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当涂县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关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康某无责任。关某不服责任认定,向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2024年10月8日,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复核结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事发后,康某被送往当涂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0天,伤情被诊断为:右胫骨平台开放性骨折、右侧腓骨近端骨折、右膝皮肤挫裂伤伴坏死。2025年7月31日,经司法鉴定,康某因右下肢交通伤,遗有右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为宜,护理期90日为宜,营养期90日为宜。另查明,事发后,关某垫付费用16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关某赔偿康某各项损失共计164634.43元,扣除已垫付的16000元,还需赔偿148634.43元。值得注意的是,康某主张的误工费原本为32322元,但法院最终只支持了14400元。法院驳回了康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康某负担414元,关某负担1637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几个普通人容易踩的"坑",特别是关于误工费的认定,值得每一位可能遭遇交通事故的朋友注意。

第一个坑:以为有工作单位就一定能拿到高误工费

康某已经61岁了,但还在工作,他主张每天180元的误工费,算下来180天有3万多。结果法院只按每天80元计算,少了将近一半!为什么?因为康某没能拿出工资单、银行流水或单位证明,证明他实际收入减少了多少。法院只能根据他的年龄、居住地等情况,按较低标准酌定。

律师提示:如果你在上班期间出车祸,索赔误工费时一定要准备这些材料:

第二个坑:以为无牌车出事可以不赔钱

关某开的是无号牌三轮车,但他仍然被判全责并赔偿全部损失。有些人以为开无牌车出事可以"一跑了之",或者认为"无牌车不算正式车辆,交警管不了",这是大错特错!只要是上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发生事故都要按责任赔偿。

律师提示:骑电动车、三轮车出行,务必:

第三个坑:伤残赔偿金算错年头

康某61岁,主张按19年计算残疾赔偿金,但法院按18年计算。因为法律规定: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康某1963年出生,事故发生时61岁零5个月,应计算19年减1年=18年。

律师提示:计算伤残赔偿金要记住这个公式:

遇到类似事故,你应该这样做:

  1. 立即报警:别"私了"!必须让交警到场出具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证据。本案中关某不服认定申请复核,但上级部门维持了原认定,说明责任认定很严谨。

  2. 保留所有票据:住院30天的每张医疗费发票、交通费票据、鉴定费收据都要保存好。康某就是因为票据齐全,医疗费34004.13元全部得到支持。

  3. 及时做伤残鉴定:出院后2-3个月,伤情稳定了就去做司法鉴定。拖太久可能错过最佳鉴定时机,本案中康某在事故发生近1年后才鉴定,虽然仍获支持,但最好及时鉴定。

  4. 误工费要"证"明:别光说"我一个月工资5000",要拿出单位盖章的证明和银行流水。没有证据,60多岁的人法院很可能按每天80元认定。

  5. 别轻信对方说"赔你点钱算了":关某垫付了16000元,但实际要赔16万多。如果康某当时同意"私了",可能只拿到几万块,损失巨大。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发生事故后,该报警报警,该鉴定鉴定,该留证据留证据。特别是误工费这类需要自己举证的项目,证据越充分,拿到的赔偿越多。如果拿不准,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