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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关键在证据和实际损失 - 当涂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当涂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常有朋友拿着交通事故判决书来问:“这写的啥?我撞了车能不能赔这么多?”别担心,今天我就用最直白的大白话,帮您解读一个真实案例。看完您就知道:遇到类似纠纷,该留啥证据、怎么算钱,才能不吃亏!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521民初488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复制判决书内容,已按规则匿名化):
2024年8月23日7时58分,董某驾驶XXX号轿车沿北京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四方物流路段时,车辆前部碰撞到向某由南向北驾驶的芜湖(临)S16229号电动自行车,造成向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由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认定: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向某无责任。
向某受伤后被送往某鞍山八十六医院住院治疗13天(2024年8月23日-9月5日),伤情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顶部血肿、胸腔积液、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025年3月17日,安徽华泰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1.被鉴定人向某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目前遗留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2.被鉴定人向某误工期限以180日为宜,护理期以60日为宜,营养期以60日为宜。诉讼中,根据中国某保险公司巢湖市分公司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对向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为维持。
另查明,XXX号轿车在中国某保险公司巢湖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再查明,向某系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浮法设备部动力组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巢湖市分公司赔偿向某145354.80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驳回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向某要赔16万多元,法院只支持了14万多元,差的那部分因为证据不足没给。

三、核心观点:三招教你避免“赔少了”或“白忙活”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关键陷阱!很多当事人像向某一样,以为“对方全责就能全赔”,结果钱没拿够。我总结三点血泪经验,您照着做,少走弯路:

1. 证据要“铁”,别光靠嘴说
向某能拿到赔偿,核心是因为他做了三件事:

您该怎么做?

2. 误工费不是“白给”,得证明“真少赚了”
向某张口要22140元误工费(按180天算),但法院只判了7380元。为啥?因为保险公司查他工资流水,发现8月、9月公司照发工资(其实是工伤工资)。法院说:“工伤工资和误工费是两码事!这两个月你没实际损失,但其他时间没工资,这部分赔。”

您该怎么做?

3. 保险公司“耍赖”有套路,您得会破招
保险公司嘴上说“按保险赔”,背地里总找借口扣钱:

您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一句: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讲的是“实际损失”。您以为“十级伤残就该赔10万”,但法院只认证据:医疗费花了多少、工资少拿多少、鉴定是否靠谱。所以啊,出事后别光躺着养伤,该跑医院跑医院,该留证据留证据——这才是拿钱的关键!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仅作普法参考。个案细节千差万别,遇纠纷请带材料面询律师。切记: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行动时别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