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受伤索赔指南:雇主、发包方责任如何划分?-固镇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323民初117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2月,蚌埠某公司因厂房被大雪压垮需修复施工,经熟人介绍后,罗某与蚌埠某公司洽谈修复事宜,双方于2024年2月28日签订了《钢结构厂房修复施工合同》,约定:罗某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有80万元的意外保险,安全责任由罗某完全承担。余某受罗某雇佣,从事案涉厂房的维修工作。2024年3月1日,余某在工作现场从高处坠落摔伤,后被送至医院,诊断为截瘫(双下肢)、胸椎骨折、脑挫伤等。余某先后在蚌埠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40天、商丘市某医院住院12天,共花去医疗费97421.42元。蚌埠某公司为余某垫付医疗费11500元,余某亲属另借款25000元用于治疗;罗某垫付医疗费76000元。经鉴定,余某构成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育有一女余某乙(2011年出生)。事故前,余某按罗某提供的二维码自行购买了“灵活就业人员意外险”(保额80万元),并支付保费3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罗某作为雇主未提供安全保护,承担70%责任;蚌埠某公司违法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担10%责任;余某自身未系安全带,承担20%责任。总损失154万余元,判决:
- 罗某赔偿余某99万余元(已扣除垫付的8.75万元);
- 蚌埠某公司赔偿余某12.9万余元(已扣除垫付的2.5万元);
- 意外保险理赔款不抵扣赔偿,余某可同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驳回余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核心观点:高空作业受伤,责任不是“全由老板担”,自己也要注意安全!
这个案子很典型——很多人以为“打工受伤只找老板赔”,但法院明确:雇主、发包方、受伤者三方都要按过错分担责任。如果你或亲友遇到类似情况,记住以下3点,避免“赔不到钱还担责”:
1. 雇主(包工头)必须担“大头”,但你要证明他没尽责
- 法院为什么判罗某赔70%?因为他作为直接雇主:
✅ 没给工人配安全带、安全帽;
✅ 没进行安全培训;
✅ 合同虽写了“买保险”,但没落实防护措施。 - 普通人怎么办?
→ 干活前拍视频:记录现场是否配安全设备(如安全带、脚手架),老板口头说“自己注意”不算数!
→ 留好工资证据:微信转账、工友证言,证明你和谁存在雇佣关系(本案中余某因罗某发工资,被认定为罗某的雇员)。
→ 别信“保险包赔”忽悠:本案中罗某让余某自费30元买意外险,但法院说保险理赔归个人,不能减少老板的赔偿责任(《保险法》第46条)!受伤后一定要同时找老板赔+向保险公司索赔。
2. 发包方(甲方公司)违法转包也要赔钱,关键看它“选人失误”
- 蚌埠某公司为啥赔10%?法院认定:
✅ 它把高空维修工程交给没资质的个人(罗某只是自然人,无施工资质);
✅ 虽提醒“系安全带”,但没检查实际防护措施。 - 普通人怎么办?
→ 查甲方资质:接活前问清甲方是否把工程包给正规公司(查营业执照),个人接活风险极大!
→ 合同要看清:本案中合同写“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但法院仍判甲方有责——违法转包的合同条款无效!如果甲方明知你没资质还发包,直接要求它担责。
3. 你自身没注意安全?可能“自担20%损失”
- 余某为什么自己要赔20%?法院查明:
✅ 多次被提醒系安全带,却仍冒险作业;
✅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是坠落主因。 - 普通人怎么办?
→ 安全措施做到位:哪怕老板不给安全带,也要拒绝危险作业(拍视频证明你要求过)。本案中余某若系了安全带,可能免去20%损失!
→ 受伤后别私了:本案余某曾找老板协商未果,坚持走诉讼——私下签“一次性了结”协议可能让你少赔几十万!及时报警、保留病历,伤情鉴定越早越好。
最后提醒:3个保命动作
- 干活前必做:向雇主索要书面合同(哪怕简单写“每天300元,包安全设备”),没合同就录音留存证据。
- 出事第一时间:拨打120后立即报警(固话:110),要求出《事故证明》,别只让老板送医!
- 索赔不慌:
- 医疗费、误工费按事发地标准计算(本案用安徽标准);
- 残疾赔偿金=当地人均收入×20年×伤残等级(一级伤残赔100%);
- 精神抚慰金可单独主张(本案判6万元)。
一句话总结:高空作业不是“玩命”,安全防护不到位就停工!受伤后别怕“老板耍赖”,法律会给尽责的人撑腰。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细节已隐名处理,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