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需债权人明示同意,否则原债务人仍担责 - 固镇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323民初414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2年4月,王某某向高某某及案外人张某某表示,合肥某店花园工地有水电工程可以承包,一栋楼需要交10万元保证金。2012年5月10日,高某某向王某某银行账户存入现金20万元,其中包括高某某的15万元和案外人张某某的5万元。之后,高某某发现工地已经开始动工,就要求王某某退还保证金。王某某表示,其在收到高某某的20万元后,当天下午就转给了案外人徐某某。2013年6月17日,高某某向固镇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王某某骗了20万元。经固镇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询问,高某某陈述:“一直到2013年的2月中旬,我和张某某又去合肥找王某某,他这次把之前说的徐某某也叫来了,王某某跟我们说我们的保证金就是交给这个徐某某的,让我们问徐某某要钱。当时王某某还跟徐某某在一起算账,怎么算的我不清楚,据我了解算的是王某某借给徐某某的高利贷钱。随后,徐某某又给我和张某某打了一张31.8万元的欠条,说那20万元加上利息一共是31.8万元,还说利息是按月息6分算的,徐某某保证在今年3、4月份两个月还清,王某某还说让我跟张某某在条子上签字,我俩肯定不同意,因为我们交的是工程保证金,而且保证金是直接打给王某某的,他突然找出来一个人说钱给这个人了,我们搞的莫名其妙,肯定不会要这个欠条的,我们就要退还保证金。”“问:到目前为止,徐某某或王某某是否给过你钱?答:在2013年下半年的时候,我到合肥,徐某某给了我2万元钱,说是补偿我的来回路程费用。其他给我的钱我记不清了,大概徐某某到目前为止总共给了我几万块钱,具体数额我搞不清了。这几万块钱是我给徐某某的银行卡号,由徐某某给我转过来的,是否通过现金给过我钱,我现在想不起来了。”“问:你是否找过徐某某要过钱?答:我最近一次找徐某某是在今年4、5月份,我到合肥找到徐某某问他怎么处理这20万元的事情,他当时也没有给我钱。”经固镇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询问,徐某某陈述:“我陆续还给高某某15万元了……这15万元都算利息,不含本金。”2016年10月25日,固镇县公安局对该案作出固公(经)不立字[2016]1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简单说,高某某告王某某还20万元本金和利息,但法院没支持,认为他应该找徐某某要钱,王某某不用再还。
三、核心观点和实用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欠钱的人)明确同意,否则原债务人(欠钱的人)还得还钱! 但如果你通过行为“默认同意”了,比如收了第三方的钱或直接找第三方要债,法院就可能认为你放弃了追究原债务人的权利。
为啥这么说?
- 高某某本以为王某某骗他,把20万保证金转给徐某某了。
- 可他自己做了两件事:一是收了徐某某给的几万元(包括2万“路费”),二是多次直接找徐某某要钱,还提到徐某某打欠条的事。
- 法院一看:你又收钱又催债,等于默认接受了“债务转给徐某某”。所以王某某就“脱责”了,高某某只能找徐某某,但徐某某早没钱了,钱就打水漂。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记住这5点,别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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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稀里糊涂收第三方的钱!
如果有人突然说“欠你的钱我转给别人了”,别急着收第三方给的“补偿款”或“利息”。就像案例里,高某某收了徐某某2万元“路费”,结果法院认为这是“同意债务转移”的证据。小贴士: 钱可以退回去,写个说明“此款仅作协商诚意,不代表同意债务转移”。 -
催债只找原债务人,别跨过TA直接找“接盘侠”!
高某某犯的大错是:发现钱被转走后,直接跑去找徐某某要钱,还和徐某某谈欠条。这等于主动放弃了让王某某负责的权利。正确做法: 无论对方怎么解释,坚持只和原债务人(王某某)交涉,所有沟通说清楚“我只认你,不接受债务转移”。 -
债务转移必须白纸黑字签协议!
法律上,债务转移必须有你(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口头说“行啊”或行为默认都可能翻车。防坑指南: 如果对方拿出“债务转移协议”,先问清楚:- 为啥要转移?(是不是原债务人快跑路了?)
- 第三方有没有还款能力?(徐某某就是个“老赖”,高某某没查清)
- 关键: 协议里必须写明“原债务人仍连带担保”,否则别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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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年不催债,法院可能不管了!
高某某2012年交钱,2013年报案,但拖到2025年才正式打官司。王某某辩称“过了13年,法律不保护了”,虽然法院没直接用这条驳回,但拖延大大增加了败诉风险。救命提醒: 民事纠纷一般3年就过“诉讼时效”!发现被骗:- 立刻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都算);
- 每隔2年重新确认债务(比如让对方写“还款计划”);
- 别学高某某等十几年,小钱变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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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存要像存救命钱!
高某某输在证据链断裂:银行转账单有了,但没保存徐某某还款的记录(说不清收了多少钱),报案后也没跟进。普通人操作指南:- 转账时备注“工程保证金”,保留银行回单;
- 所有催债录音/聊天存手机+云端备份;
- 报案后紧盯进展,拿到《不予立案通知书》立刻咨询律师。
最后说句大实话: 遇到“熟人介绍工程”“交钱有关系”之类的话,十有八九是坑!真要合作,先查对方资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大额资金走对公账户。如果已经交了钱,发现不对劲,别自己瞎折腾——24小时内找专业律师。律师能帮你发律师函、固定证据,甚至用刑事报案施压(像本案高某某报案,虽然后来没立案,但笔录成了关键证据)。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帮清醒行动的人守住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