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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事故被认定机动车怎么赔?法院不强制交强险全额赔偿-五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五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322民初352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4日5时13分许,崔某驾驶"金某"牌三轮电动车,沿X204三王路南五河县朱顶镇朱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邱某路段,撞到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朱某,造成朱某、崔某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朱某受伤后被送至五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日期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11日,共住院28天,产生医疗费31,626.90元。
2025年2月7日,安徽明德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五河县公安局某委托的对"金某"牌三轮电动车的车辆类型进行鉴定的申请,并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被鉴定"金某"牌三轮电动车的车辆类型符合机动车范畴中界定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2025年3月29日,五河县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第XXX,000004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崔某承担主要责任;朱某承担次要责任。
2025年8月13日,安徽某乙受理本院委托的对朱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的申请,并于2025年9月28日作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朱某因交通事故致7根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2.评定被鉴定人朱某本次损伤后的误工期18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鉴定产生费用1430元,已由朱某预付。
事故案发后,崔某垫付医疗费用25,000元。

法院最后判决:崔某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共计79,266.77元,扣除已垫付的25,000元,还需支付54,266.77元。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朱某负担1543元,崔某负担1157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点是: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但车主不用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而是按责任比例赔钱。

很多人以为,只要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就必须像汽车一样买交强险,没买就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赔100%。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不全是这样!

法院在判决中说得很清楚:虽然"金某"牌三轮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但现实情况是,当地交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本没给这类超标电动车提供登记、挂牌、买交强险的渠道。也就是说,车主想买也买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硬要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对车主太不公平了。

所以法院最终决定:不适用交强险全额赔偿的规定,而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崔某主责70%,朱某次责30%)来算赔偿金额。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几点:

  1. 先看责任认定:发生事故后一定要报警,让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法院判责任的基础。本案中交警认定崔某主责、朱某次责,法院直接采信了。

  2. 别被"机动车鉴定"吓住:如果对方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但你知道当地根本没法给这类车办牌照、买保险,可以像本案被告一样主张"我不该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法院会考虑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

  3. 及时保存证据:受伤一方要保留好所有医疗记录、发票;必要时申请伤残鉴定(像本案朱某做了伤残和"三期"鉴定)。这些是算赔偿金额的关键依据。

  4. 垫付医药费要留凭证:本案崔某垫付了2.5万元医药费,最后法院直接从总赔偿款里扣除了。如果你是肇事方,垫付时一定要让医院或对方打收条,保留转账记录。

  5. 别因"没能力赔"放弃应诉:本案被告崔某说"没能力赔偿",但法院还是依法判了。如果你遇到官司,即使暂时没钱赔,也要出庭说明情况,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比如本案就酌定了70%责任而非更高)。

  6. 小建议:买电动车时留意是否超标。虽然目前很多地方对超标电动车管理不严,但发生事故后可能被鉴定为机动车,带来额外风险。安全第一,别图一时方便!

最后提醒:每个案子情况不同,本文只解读这一个案例。真遇到事故,最好找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别自己瞎猜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