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委托代理人确认货款可构成表见代理-黄山区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003民初198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3月22日,黄山某公司与安徽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黄山浦溪花园景观绿化项目;黄山某公司为安徽某公司供应混凝土;货款结算方式为先发货后付款,每月20日前对账,30日前付上月货款的70%,尾款在最后一批混凝土供应结束后两个月内付清;安徽某公司指定李某作为委托代理人,负责与黄山某公司接洽、办理合同签订及商砼购买等相关事宜,李某对合同履行中相关文件的签字负法律责任,并对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李某作为安徽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中签字确认。
2024年3月至5月期间,黄山某公司总计提供商砼1791m³,并按月对账。2024年8月8日,李某与黄山某公司核对账目,签字确认的《商品混凝土对账单》载明:累计砼款732905.22元,已收砼款0元,剩余砼款732905.22元。另查明,黄山某公司为本案诉讼已实际花费律师费1100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91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安徽某公司向黄山某公司支付货款732905.2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款为基数,自2024年7月17日起按一年期LPR四倍计算至付清日)、律师费11000元、保全费5000元;李某对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黄山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保全保险费及超额律师费)。
三、核心观点: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货款,你可能要替公司"背债"!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容易踩坑。简单说就是:你作为公司代理人签了字,可能要自己掏钱帮公司还债! 为什么?法院认定了两个关键点,咱们一条条掰开讲:
1. 代理人签字确认货款=公司认账,别以为"我只是打工的"就能免责!
安徽某公司辩称"李某只是普通员工,对账细节我不知情",但法院没采信。原因很简单:
-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李某是"委托代理人",负责"接洽、办理合同签订及商砼购买等相关事宜";
- 李某在合同和对账单上都签了字,黄山某公司有理由相信他能代表公司确认货款(这就是法律说的"表见代理");
- 实际交易中,李某一直对接供货、对账,公司从未反对。
👉 给你的提醒:
- 签合同时:如果你是公司老板,务必在合同里写清代理人的权限(比如"仅负责收货,不负责结算")。如果只写"负责相关事宜",法院很可能认定他能签对账单!
- 如果你是代理人:千万别随便签字!签之前问清楚"我能代表公司确认多少钱?"否则像李某这样,公司赖账不付,你可能要自己掏腰包还73万!
2. 违约金别乱约定,超过LPR四倍法院不支持!
合同约定"迟延一天罚万分之五",算下来年化约18%,但法院只支持按LPR四倍(目前约14%左右)。因为法律规定:违约金不能高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就是"霸王条款"。
👉 给你的提醒:
- 签合同时违约金别写太高(比如"每天千分之一"),超过LPR四倍的部分法院直接砍掉;
- 要维权时主动按LPR四倍主张,省得像本案原告一样,部分违约金请求被驳回。
3. 律师费只赔"实际花掉的",别想让对方替你买单!
黄山某公司主张律师费24500元,但法院只支持了11000元——因为这是实际支付的金额。另外的保全保险费910元也被驳回,因为这是原告自己选择买保险担保的,不算"必要费用"。
👉 给你的提醒:
- 合同里可以写"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但打官司时必须提供付款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光有合同没用;
- 别乱花律师费!法院只认合理费用,超过市场价的部分(比如50万货款花5万律师费)很可能不支持。
最后划重点:遇到货款拖欠怎么办?
- 查合同:看对方代理人有没有签字权限?违约金写没写超?
- 留证据:送货单、对账单必须让有授权的人签字(最好盖公章),微信聊天记录也要保存;
- 算清楚:违约金按LPR四倍算(现在一年期LPR约3.45%,四倍就是13.8%),别算高了白忙活;
- 别拖时间:本案最后一批货是2024年5月16日,按合同应在7月16日前付清,超期就立即催款,拖久了证据可能灭失!
记住:生意场上,签字就是责任!不管是公司老板还是业务员,签合同前多花10分钟看清楚条款,能省掉后面几十万的麻烦。真遇到欠款别慌,按这四步走,你的钱八成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