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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代理关系签字付款需承担合同责任-安庆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安庆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民终272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某(安庆)科技公司是智慧化中央工厂总部项目的建设单位。2024年7月,张某通过微信联系安庆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发送了工地位置信息。之后,双方多次沟通挖机等设备的使用事宜。张某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的多张工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了挖机、铲车和压路机的使用时间、费用等,这些单据显示项目名称为"中央工厂总部项目一期"。经统计,费用合计222513.90元。张某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向安徽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转账支付了30000元(2024年11月2日转20000元,附言"大挖机预支";2024年12月7日转10000元,附言"挖机费")。

张某辩称自己是冯某聘请的工作人员,冯某才是实际施工人,他只是履行职务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冯某也认可张某是其工作人员,工资由某庚公司支付(因为冯某挂靠了某庚公司)。但法院查明,在整个过程中,张某没有向安庆某甲公司、安徽某甲公司说明自己是代表冯某工作的。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需向安庆某甲公司、安徽某甲公司支付剩余款项192513.90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张某上诉被驳回。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工地上干活、签字、付款时,如果你是代表别人做事,一定要"说清楚身份"!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你可能要自己掏腰包。

为什么张某要付钱?

现实中常见误区:

  1. "我只是打工的,钱该老板付"——如果没提前说明身份,你签字就等于自己承诺
  2. "工地上大家都知道我是谁的人"——法律只看有没有明确告知合作方,不是看"大家知不知道"
  3. "合同没盖章没关系"——即使没有正式合同,微信记录、工单签字、付款记录都能形成事实合同

正确做法:

  1. 谈生意时先亮明身份:开口就说"我是代表XX公司/冯总的,具体事务请和他们联系"
  2. 所有文件写清代理关系:在工单、确认单上注明"张某(代表冯某)"或"张某(冯某项目部)"
  3. 付款用对公账户:尽量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备注写清项目名称,避免用个人账户支付工程款
  4. 保留身份证明材料: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工作证等能证明你代理身份的文件

特别提醒:
如果你是包工头或实际施工人(像本案中的冯某),也要注意:

总结: 在工地干活,签字付款前多问一句"这单子算谁的",花1分钟说明白身份,能省下几万块的麻烦钱。记住:法律保护"说清楚话"的人,不保护"我以为你知道"的人。

(注:文中所有公司及人名已按司法文书规范做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