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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需全额赔偿伤者损失-淮南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淮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402民初402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2月19日晚7点多,王某驾驶小轿车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合淮路坤红公司路口南100米处,因没看清路况撞上同方向行驶的汤某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汤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王某负全责,汤某无责。汤某住院22天,后经鉴定:

法院判决结果

  1. 中国某保险公司淮南市分公司赔偿汤某175,131.78元(总损失193,131.78元扣除已垫付的1.8万元);
  2. 王某本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三、关键提示:遇到车祸这样处理不吃亏!

核心观点: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必须“兜底”赔偿,但伤者自己要主动做三件事,否则可能少拿钱!

很多老百姓以为“对方全责=对方赔钱”,但实际中常因证据不足、计算错误导致赔偿缩水。本案汤某能全额获赔,关键做对了以下几步,您也一定要记住:

第一步:事故现场必须“三留证”

第二步:伤残鉴定别拖延,选对机构少跑冤枉路

汤某第一次鉴定被退回,因机构无精神鉴定资质,耽误2个月。
您该做

  1. 3个月内申请鉴定:出院后尽快做!拖太久可能影响伤残等级;
  2. 选“全能型”机构:如有脑外伤、精神问题,提前确认机构有精神类鉴定资质(本案安徽某鉴定所同时做了肢体和精神鉴定,避免二次折腾);
  3. 项目列全: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必须一起鉴定(汤某60天护理期获赔9353元,没鉴定就白丢)。

第三步:赔偿项目这样算才不漏钱

普通人常漏算这4项,本案汤某却全拿到: 赔偿项 常见错误 法院怎么算
误工费 以为退休没收入 按实际工资流水算:汤某月均2474元,270天误工获赔2.1万元
伤残赔偿金 按60岁算19年 汤某定残时61岁,按19年×当地标准(安徽49539元/年)×11%(两处十级)=10.3万元
精神抚慰金 以为十级伤残只能赔5000 两处十级+对方全责,法院支持7000元(比单处伤残高)
鉴定费 自己垫钱打水漂 由保险公司承担!(本案4840元全判给汤某,法律明文规定)

⚠️ 最后提醒您

  1. 保险公司垫付的钱别忘扣:本案1.8万已付医疗费直接从总赔偿中扣除,避免重复索要;
  2. 对方司机“玩消失”不用慌:王某没出庭,但因保险够赔,法院判他不用赔钱(保险覆盖所有损失时,司机免责);
  3. 变更诉讼请求要趁早:汤某庭前将索赔1万增至18.7万,法院准许;若开庭后才改,可能被驳回!

一句话总结:出车祸别私了!报警留认定书+及时做鉴定+保留所有票据,您的损失就能一分不少从保险公司拿回来。遇到保险公司压价、拒赔,务必在1年内起诉(法律不保护“躺平”的权利人),专业律师能帮您核对每一项赔偿是否算对——毕竟少算一个项目,可能少拿上万元!

注: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事故赔偿顺序为:交强险→商业险→侵权人。本案因商业险保额充足(300万),汤某无需找王某个人索赔。
(案例依据: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2025)皖0402民初4020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