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26万保证金没参与竞价,平台不能全额扣除只能赔实际损失-淮南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4民终230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2月21日,淮南某公司通过安徽某公司的"皖e云"平台发布报废设备转让公告。公告中写明: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如果在网络动态报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转让方和安徽某公司有权扣除保证金作为补偿。
2025年3月10日,威海某公司通过该平台交纳保证金26万元,取得竞买人资格。威海某公司在点击"登记竞买"时,以"勾选"方式签署了《动态报价须知》《竞买服务协议》。但到2025年3月14日,威海某公司未参与竞价竞买。实际上,该项目竞买仅有威海某公司一家登记为合格竞买人,最终流标。
2025年3月19日,威海某公司致函表示因自身原因未竞价,自愿补偿经济损失14469元。2025年4月15日,安徽某公司将26万元保证金转账至淮南某公司账户。
威海某公司起诉要求淮南某公司和安徽某公司退还26万元保证金及利息。一审法院判决淮南某公司退还245531元(扣除威海某公司自愿补偿的14469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淮南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例讲的是交了保证金但没参与竞价,平台能不能把保证金全部扣光的问题。很多朋友可能在网上参与过类似拍卖、竞价活动,交了保证金后又改变主意不想买了,结果发现保证金被全部扣掉,觉得很冤。这个案例就是告诉大家:交了保证金没参与竞价,平台不能随便全额扣除,只能扣你实际造成的损失部分。
为什么这么说呢?法院判决指出了三个关键点,特别实用:
第一,保证金不等于"定金",不能随便用"定金罚则"
很多人以为交了"保证金"就像交了"定金"一样,不买就全部没收。但法院明确说:只有明确写了"定金"二字,才适用"不买就全部没收"的规则。本案中写的是"保证金",而且只规定了"不买就扣光",没规定"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所以不具有定金性质。这一点非常重要!下次交保证金前,一定要看清写的是"保证金"还是"定金"。
第二,平台的"霸王条款"不一定有效
平台提供的《动态报价须知》《竞买服务协议》都是格式合同(就是我们常说的"霸王条款"),里面写"没报价就扣光保证金"。但法院认为,这种加重你责任、限制你权利的条款,平台必须用特别醒目的方式(比如加粗、下划线)提醒你注意。本案中关键条款没有特别标注,平台也没证明已经提醒过,所以这个"扣光"条款无效。
第三,保证金只能赔实际损失,不能"赚差价"
最关键的是:即使你有错,平台也只能扣你实际造成的损失。本案中,淮南某公司说要扣光26万,但法院问"你实际损失多少",他们却说不出来,也不提供证据。最后法院只能按照威海某公司自己说的"自愿补偿14469元"来算损失。所以,平台不能借着"违约"的名义赚你钱,必须证明真实损失。
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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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前先看清条款
别急着"勾选同意"!重点看"什么情况下扣保证金""扣多少"。如果关键内容没加粗、没特别提醒,可以拍照留存,将来可能成为重要证据。 -
没参与竞价别慌,先问损失多少
如果像本案一样,因为各种原因没参与竞价,平台要扣保证金时,直接问:"请问我的行为给您造成了什么实际损失?请提供证据。"如果对方说不出来,你就占了主动。 -
自己先算损失,留点余地
威海某公司聪明之处在于:主动提出"自愿补偿14469元"。这既表明诚意,又给自己留了谈判空间。如果你确实有错,可以适当提出补偿方案,但别轻易接受"全部没收"。 -
找平台背后的真正卖家
本案中安徽某公司是交易平台,真正收钱的是淮南某公司。法院说得很清楚:交易平台是卖家的"代理人",钱最终转给了卖家,所以应该找卖家要钱。下次遇到问题,别只盯着平台,要找到背后真正的交易方。 -
证据意识不能少
交保证金的记录、竞价页面截图、沟通记录都要保存好。法院判决最看重"谁有证据",不是"谁嗓门大"。
最后提醒大家:参与网络竞价前,务必确认自己真的想买。但万一改变主意,记住这个案例的核心——保证金不是"卖身契",平台不能想扣就扣。你的钱,只能用来赔别人的真实损失,一分都不能多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