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注销后股东仍要赔产品质量损失-武汉江夏律师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115民初518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8月29日,武汉某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深圳某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编号为XCQH20240828的《定制产品合同》,约定某甲公司向某乙公司定制发射器2000个,单价4.2元/个,金额8400元(含打板费600元)。2024年8月29日,某甲公司支付预付款2340元,2024年9月5日支付尾款5460元。
2024年9月6日,双方又签订编号为XCQH20240906的《定制产品合同》,约定定制发射器5000个,单价4.2元/个,金额21000元。某甲公司支付预付款6300元及部分货款6300元。
2024年9月5日至6日,某乙公司交付首批2000个发射器。某甲公司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电池馈电、线束易断、缺少绝缘保护等质量问题,联系某乙公司后,对方同意更换4000粒电池。2024年9月25日起,客户反馈故障频发,核查确认问题源于某乙公司产品。双方协商赔偿方案未果。
某甲公司处理质量问题产生退换货物流费2042.75元、差旅费2153.06元、电池更换费2412元,合计6607.81元;另主张人工费7122元。此外,某乙公司仅交付XCQH20240906****合同项下1500个产品,尚有6300元货物已付款未供货。
另查明,梁某乙系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及100%持股股东。2024年12月17日,梁某乙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某乙公司,声称"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该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注销。
法院判决结果:
梁某乙向某甲公司赔偿15907.81元(含6300元未供货货款、6607.81元直接损失、3000元人工费),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70元由某甲公司负担2108元、梁某乙负担362元,公告费400元由梁某乙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公司"跑路"别怕,股东跑不掉!
核心观点:公司明知有债务却恶意注销,股东必须个人赔钱!
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注销=债务清零",本案就是典型反例——某乙公司9月底还在和某甲公司谈赔偿,10月30日才公告注销,12月19日就匆匆关门,明显是想"金蝉脱壳"。法院直接戳破把戏:股东梁某乙作为唯一老板,明知欠债还注销公司,属于"恶意逃债",必须个人掏腰包赔钱!
给普通人的3条救命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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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质量问题,3天内"留痕"最关键!
- 像某甲公司这样:收货当天拍照录像,微信发《理赔函》(写清问题+索赔金额),保留所有沟通记录。
- 千万别默默修好! 本案中某甲公司自己换电池花1800元,法院因证据不足只认了部分费用。正确做法:立即书面通知卖家"请3日内派员处理,否则我司将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你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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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公司"跑路"信号,提前冻结财产!
- 查企业状态:打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官网),输入公司名查"经营异常""注销公告"。
- 关键行动:发现对方在减员、搬仓库、拖延赔偿,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像本案若某甲公司在9月就冻结某乙公司账户,根本不用等老板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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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要"实打实",别学本案多花冤枉钱!
- 法院只认"直接损失":物流费、差旅费(需高铁票/住宿发票)、维修材料费。某甲公司主张8万多元"间接损失"被驳回,因普通企业不适用"退一赔三"。
- 人工费怎么算?本案某甲公司没发加班工资凭证,法院只酌情支持3000元。正确做法:让员工签《加班确认单》,列明工时+工资标准,同步发给卖家确认。
最后提醒:
- 卖货的别耍小聪明!用注销公司躲债?法院会翻出你提交的《清算报告》,若写"债务已清"但实际欠钱,股东100%要个人赔。
- 买货的别慌!公司注销≠钱打水漂。抓住两个铁证:①注销前还在协商赔偿 ②公告期不足45天(法律强制要求),就能告股东个人。
遇到类似问题,第一时间做三件事:查企业状态、固定质量证据、发书面索赔函——别等公司真"消失"才后悔!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例改编,核心法律依据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股东恶意注销需赔偿)。维权需专业指导,建议保留证据后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