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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也能索赔误工费-德兴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德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81民初212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3月18日16时5分,李某驾驶小型客车沿余胡线行驶至德兴市黄柏乡长田幼儿园门口路段时,因未确保安全行驶,追尾撞上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刘某和乘车人黄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德兴市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刘某被送往医院住院22天,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和软组织挫伤,花费医疗费9,151.95元。经司法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90天,鉴定费1,300元。李某的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治疗期间,保险公司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刘某123,145.28元(已扣除垫付的2,000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主要由李某承担。

三、核心提示:遇到类似车祸纠纷,这样处理更省心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是:62岁的刘某超过退休年龄,但法院依然支持了她的误工费索赔!很多中老年人以为“退休了就不能要误工费”,这是大错特错。本案给所有遭遇车祸的普通老百姓三点实用提醒:

1. 退休了也能要误工费,关键看“是否实际干活”
保险公司曾拒绝赔付刘某的误工费,理由是“她已62岁,属于退休年龄”。但法院为什么支持了?

2. 鉴定费必须由保险公司出,别被忽悠自己扛
保险公司辩称“鉴定费不赔”,但法院明确判:鉴定费属于必要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必须承担

3. 三个动作保全你的赔偿

最后说句大实话
很多老百姓以为“退休了、伤得轻”就放弃索赔,结果白白损失几万块。记住本案核心:法律保护的是“实际损失”,不是年龄或身份。发生车祸后,立即做三件事:报交警、留证据、做鉴定。哪怕对方全责又躲着,保险公司也跑不掉!如果保险公司扯皮,直接拿着判决书(比如本案)告诉他们:“德兴法院刚判过,你得照办!”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个案结果可能因证据不同而变化。遇纠纷建议咨询当地律师,用法律武器守住你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