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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签字需谨慎,逾期借款将承担连带责任-兴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兴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32民初533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7月31日,被告朱某向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约定朱某为叶某与原告之间自2023年8月8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期间在最高债权余额1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023年8月8日,原告与被告叶某签订一份编号为OLHT*****号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途为经营;借款金额为壹拾伍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借款年执行利率5.22%;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本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2023年8月8日,原告向被告叶某发放贷款150000元。此后,被告陆续偿还部分款项。截至2025年10月20日,被告叶某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42358.5元、利息13667.46元。被告朱某未履行担保责任。原告向被告催收未果,因而成讼。

法院判决:叶某需偿还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0月20日的借款本金142358.5元、复利0.73元、罚息13666.73元及2025年10月21日起的利息、复利、罚息;朱某对叶某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692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签字课"——担保不是小事,签字就得负责!

核心教训:签了担保字,就得还钱!

很多人以为担保只是"帮朋友签个名",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在这个案例中,朱某只是在《不可撤销的担保函》上签了个字,就不得不为叶某的14万多欠款"买单"。法院判决朱某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银行可以直接找朱某要钱,不用先找叶某。更惨的是,两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都没去出庭,结果法院直接根据银行的证据判他们败诉,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

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1. 千万别当"老好人"随意担保
    担保不是"帮忙",是法律上的"共同借款人"。签担保合同前,必须问清楚:借款人靠不靠谱?他借了多少钱?还不上怎么办?案例中的朱某很可能没仔细看合同,不知道自己要承担这么大风险。

  2. 看清合同再签字
    合同里藏着"魔鬼细节":

    • 案例中的罚息是"在原利率上加50%",5.22%的利率变成7.83%,复利更是"利滚利"
    • 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越拖越多
      建议:签字前让银行解释每一条,特别是"罚息""复利""连带责任"这些词,不明白就别签!
  3. 被银行催收别躲,被起诉必须出庭
    叶某和朱某最错的一步就是"收到法院传票不去开庭"。法院判决书写得很清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结果就是法院直接采信银行的说法。记住:

    • 收到银行催款电话,先核对欠款金额是否准确
    • 收到法院传票,一定要去开庭!可以申请延期,但绝不能当"鸵鸟"
    • 实在还不上,可以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比被强制执行好得多
  4. 担保人救命三招
    如果已经签了担保合同:

    • 第一时间找银行要合同复印件,搞清楚担保范围和期限
    • 发现借款人还不上,马上联系银行要求借款人补救(别等欠款变多)
    • 收到法院传票后,立即准备证据(比如证明银行违规放贷、借款人欺诈等),开庭时据理力争

最后提醒:
担保就像给别人的债务"背锅",锅太重可能压垮自己。银行最爱找"老实人"当担保人,因为觉得你"有房有工作好执行"。下次朋友找你担保,先问一句:"你房子车子值多少钱?欠债多少?"如果他支支吾吾说不清,赶紧摇头走人——你救不了别人,别先把自己搭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