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确认欠款后对方拖延不付款?法院判决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定南律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28民初231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事实:
2022年4月6日,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某公园5#6#楼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某乙公司将定南县某公园5#6#楼的脚手架工程发包给某甲公司,合同价2320125.6元。2024年9月6日,某乙公司要求某甲公司限期拆除脚手架。次日,某甲公司发函说明问题:工程结算未完成、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工人讨薪风险等,要求某乙公司先解决欠款问题。2024年10月14日,双方签订《工程洽商记录》,明确约定:某乙公司先付20万元,某甲公司收到后10天内拆完脚手架;剩余484975.67元尾款必须在2025年1月28日前付清,否则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当天,双方办理结算确认工程款总额为2599357.96元,某乙公司支付20万元后,某甲公司按约拆除了所有脚手架。但到期后,某乙公司一直没付尾款,某甲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
判决结果很简单:
法院判某乙公司10天内付清某甲公司484975.67元工程款,还要加利息(从2025年1月29日起,按3.1%年利率算到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8694元也由某乙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建议:工程款被拖欠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只要结算单白纸黑字写清了欠款金额和付款时间,对方拖着不给,法院一定帮你讨回欠款,连利息都算得明明白白! 别被“老板跑路”“公司没钱”吓住,关键看你手里有没有“铁证”。结合这个案例,给遇到类似纠纷的老乡们三点“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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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必须“签字盖章+写死时间”
很多人干完活只拿口头承诺,结果老板翻脸不认账。本案中,某甲公司赢就赢在2024年10月14日那份《工程洽商记录》:- 直接写明“尾款484975.67元2025年1月28日付清”;
- 注明“逾期按银行利率付利息”;
- 双方盖章生效。
你该怎么做? - 拆架子、交工前,一定和对方签书面结算单!哪怕对方催你“先干活后补”,也要坚持“不签字不拆架”。
- 结算单里必须写清:欠款具体数字、付款截止日、逾期怎么算利息(直接写“按LPR利率”最稳妥,现在银行都认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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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留痕”,别当“沉默老实人”
本案中,某甲公司2024年9月发的《书面告知函》成了关键证据——它提前把“结算未完成”“欠款导致工人讨薪”等问题白纸黑字甩给对方,堵死了某乙公司“不知道欠款”的借口。
你该怎么做?- 对方一拖款,立刻用微信/邮件发《催款函》(模板很简单:“X年X月X日应付款XX元,已超期XX天,请X月X日前付清,否则按XX%算利息”);
- 如果对方耍无赖,直接寄“邮政EMS”(保留寄送凭证),千万别只打电话口头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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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别犹豫,3年时效是最后底线
本案从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到起诉(2025年9月5日)只隔7个月,完全在3年法律保护期内。如果拖到第4年才想起打官司,法院可能直接驳回!
你该怎么做?- 欠款到期后超过1个月没动静,马上整理“三件套”:合同、结算单、催款记录;
- 直接到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像本案在定南县法院立的案),标的小于50万的走简易程序,最快2个月判下来;
- 重点提醒:工程分包合同必须合法!如果是“包给个人没资质”的黑活,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本案双方都是正规公司,合同有效才受保护)。
最后说句大实话:
工地老板最怕什么?不是你告他,而是你手里有他亲笔签字的结算单!下次签结算单时,别不好意思说“不写清付款时间我不签字”。记住:法院判案只看证据,不听你哭诉“我干了这么多年活”。保留好每张纸,你就是法律的“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