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工期严重拖延和质量问题将触发高额违约金及合同解除-庐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36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庐江县万某镇人民政府因建设山后棚户区安置房及附属工程,委托招标后由安徽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双方于2018年5月15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工程造价168万余元,工期2018年7月22日至2019年1月15日。合同明确规定:工期延误每天罚款2000元;项目经理每月需驻场22天以上,否则每天扣1000元;工程质量问题需无条件修复,否则另付5%违约金;检测不合格需双倍支付检测费;拖欠农民工工资每次罚20万元。
实际施工中,被告直到2019年8月才完成主体工程。2019年12月4日,监理公司书面通知被告工期已延误320天(自2019年1月16日起算),且项目经理长期脱岗。2020年3月,县发改委回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并记入不良记录。2020年5月,专业检测报告显示工程安全性等级为Csu级(显著影响整体安全,必须整改),原告为此支付检测费1.7万余元。至起诉时,被告既未整改质量问题,也未继续施工,工程彻底停滞。原告已支付工程款75万余元及相关费用。
法院判决:
- 解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
- 被告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64万元(320天×2000元/天)、项目经理脱岗违约金32万元(320天×1000元/天)、质量问题违约金8.4万元(工程总价5%)及双倍检测费3.5万元,合计107.9万元;
- 驳回原告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违约金20万元”的请求(因证据不足);
- 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1.6万余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合同违约必留证据,否则索赔打水漂!
这个案子很简单:施工方严重违约,但发包方也因证据不足“丢分”。法院判被告赔100多万,核心就一句话——合同写得清、证据留得全,才能稳赢官司;否则再合理的诉求也白搭。
给发包方(如政府、企业)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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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抠细节”就是保钱包
本案中,原告赢在合同条款写得细:延误一天罚多少、项目经理缺勤怎么扣、质量问题赔几成,全部白纸黑字。很多单位签合同时嫌麻烦,只写“按国家规定处理”,结果出问题时没法索赔。记住:凡是可能出问题的地方,必须量化到具体数字! 比如“工期每拖1天罚2000元”比“承担违约责任”管用100倍。 -
施工中“留证据”比催进度更重要
原告能拿到107万赔偿,全靠监理通知、检测报告这些“铁证”。如果您发现施工方拖延或偷工减料:- 立即让监理发书面整改通知(注明具体问题、日期、责任方);
- 质量存疑时,当天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像本案用政府指定检测站,结果直接被法院采信);
- 所有通知、报告必须盖章+签字+留底,微信截图、口头承诺统统不管用!
反面教材: 原告主张“拖欠农民工工资罚20万”,却拿不出工人投诉记录或转账证明,法院直接驳回——再气人也白费。
给施工方(如建筑公司)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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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赌“甲方不会较真”
被告以为拖一拖、糊弄下就能过关,结果工期拖320天+房子修成危房,反赔100多万。记住:政府工程最重信誉,工期、质量、工资三大红线绝对不能碰! 每月工资务必实名打卡留存记录,项目经理必须真驻场(别用“影子人”应付检查)。 -
出问题先救火,别玩消失
被告被约谈后直接“避而不见”,法院直接认定“无意愿继续履约”。正确做法: 发现问题立刻书面说明原因+补救方案(例如“因暴雨延误15天,附气象证明,承诺加班赶工”)。哪怕赔钱,也比丢项目+背黑锅强。
最后划重点:
- 发包方必做: 合同签完别锁抽屉!每月对照条款检查施工方是否履约,发现问题当场留证。
- 施工方必防: 遇到客观困难(如天气、材料涨价),24小时内书面申请延期,否则视为你全责。
- 共同牢记: 法院只认“看得见的证据”,口头承诺、人情面子在法庭上一文不值。
建设工程纠纷九成源于“合同模糊+证据缺失”。签合同时多花1小时抠条款,能省下打官司的100万冤枉钱!遇到问题别硬扛,早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把风险掐灭在苗头阶段——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