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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逾期未完工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解除合同索赔-庐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庐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36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因建设山后棚户区安置房及附属工程需要,委托招标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后由安徽某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18年5月15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补充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新建一栋安置房,占地8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工程造价1683719.23元,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竣工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

合同约定:如安徽某华公司未能按进度计划实施,应按每延期一天2000元承担违约金;工期拖延超过十五天,连续两周达不到进度要求,万山镇政府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经理必须每月不少于22天常驻现场,不到位每人每天扣罚1000元;工程质量未达标,需按工程总价5%支付违约金;工程检测不合格,需双倍支付检测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直至2019年8月份,安徽某华公司才完成主体工程。后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工程监理部门于2019年12月4日向安徽某华公司下发监理通知,指出项目经理长期脱岗,工期延误320天(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2月4日)。2020年3月27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安徽某华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2020年5月22日,检测站鉴定结论为:工程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su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万山镇政府支付鉴定费17490元。

至起诉时,安徽某华公司未对质量问题采取任何措施,工程尚未完工。截止2019年7月,万山镇政府已向安徽某华公司支付工程款754872.20元,其他费用87064元。

法院判决:

  1. 解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2. 安徽某华公司支付万山镇政府工期延误违约金640000元、项目经理脱岗违约金320000元、工程质量问题违约金84185.95元及双倍检测费用34980元,共计1079165.95元;
  3. 驳回万山镇政府关于安徽某华公司未支付农民工工资违约金200000元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签了合同不按约定干,工期拖成"无底洞",房子盖得不安全,发包方完全可以"炒掉"施工方并要回赔偿!

为什么万山镇政府能赢?关键在这四点:

1. 合同写得越细,索赔越有底气
这个合同真是"教科书级别"的细致:工期每天罚2000元、项目经理脱岗每天罚1000元、质量问题罚总价5%...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所以法院直接按合同算钱,一分不差。
⚠️ 提醒你:签工程合同时,千万别图省事写"按行业惯例",一定要把每天罚多少、什么情况能解约写清楚。就像买手机写明"7天无理由退货",出了问题才有依据!

2. 证据就像"存钱罐",平时多存,急时够用
万山镇政府赢在证据齐全:监理通知(证明工期延误)、发改委处理决定(证明严重违约)、专业检测报告(证明房子不安全)...但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索赔却被驳回,就因为没证据!
⚠️ 提醒你

3. 严重质量问题=直接"踩红线"
检测报告说房子"安全性Csu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这可不是"墙皮掉了"的小问题,是房子可能不安全的大隐患!施工方被要求整改还"玩失踪",法院当然支持解约。
⚠️ 提醒你:如果发现工程有安全隐患(比如承重墙不牢、钢筋不合格),别犹豫!马上停工检测,安全问题拖不得。

4. 没证据=白忙活
万山镇政府要了20万"拖欠农民工工资"违约金,但因为没提供欠薪证据,法院直接说"不支持"。这就像你说"朋友欠我钱",但拿不出借条,法院也没法帮你。
⚠️ 提醒你:要主张赔偿,必须准备"三件套":
① 合同约定条款(证明该赔)
② 违约事实证据(证明真违约了)
③ 损失计算依据(证明赔多少合理)

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记住"三步走":
1️⃣ 先发"最后通牒":按合同约定,书面通知施工方限期整改(留邮寄凭证)
2️⃣ 再收集"铁证":找第三方检测、保存监理记录、计算实际损失
3️⃣ 果断解约不拖延:如果对方仍不改正(像本案拖320天+房子不安全),马上起诉解约,别等损失滚雪球!

特别注意:工程合同不是"一签了事",从开工到验收,每个环节都要留痕。就像开车要系安全带——平时觉得麻烦,出事时能救命!遇到施工方"玩失踪"或"糊弄事",别怕打官司,法律会给守约方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