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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务农者交通事故误工费获赔 - 韶山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韶山律师


作为经常帮老百姓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有人问:“我都退休了,还能要误工费吗?”今天就用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明白。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一位60多岁的农村阿姨被车撞伤,保险公司说她退休了不该赔误工费,但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请求。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轻易放弃索赔!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382民初61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28日17时54分许,邹某甲驾驶车牌号为XXX小型轿车,沿韶山市英雄路由烈士陵园方向往日月新村方向行驶至韶山市英雄路与厦门路交叉路口时,与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成某及摩托车搭乘人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韶山交警大队认定,邹某甲负全部责任,李某、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韶山市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侧第4-8前肋骨折,左侧第5、6肋骨骨折等损伤,住院治疗85天于2025年1月21日出院,花费医疗费20015.31元(含2024年12月16日外购的药品费103.8元),另其出院后于2025年3月11日和4月24日在韶山市人民医院检查、购买药品等花费828.43元。2025年3月21日李某就其伤情程度等事项委托湖南鉴证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中心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鉴定意见:李某本次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并评定误工期120日,护理期、营养期同住院天数,后期可行适当康复性治疗,费用约需3000元。为此支付鉴定费2300元。
邹某甲驾驶的车辆登记在其儿子邹某乙名下,该车在中国某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300万元限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并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中国某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支付医疗费16000元,邹某甲垫付医疗费5000元。
审理中,李某提交谭某的护工职业技能证书、护理费发票及微信支付凭证,称其住院期间支付护理费14220元。同时提交其所在村村委会“证明”,其主要内容是:李某为该村村民,在家务农,有承包地并承包鱼塘等。
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李某诉至法院。
该事故中另一伤者成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成某于2025年8月4日死亡,其权利人另案已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保险公司要赔给李某161344元(直接打到李某账户),另外5000元退给邹某甲(因为他之前垫付过医药费);李某的其他要求(比如更高的精神赔偿)法院没支持。

三、核心提示:退休了还能要误工费?关键看这个!

这个案子最值得大家注意的点是:李某已经60多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保险公司死活不认误工费,说“退休了就不用上班,哪来的损失”?但法院偏偏支持了她的误工费!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法院看的是“你实际还在干活吗”,而不是“你年龄超没超”。

如果您遇到类似车祸,记住这3点:

  1. 别被“退休”吓住:保险公司最爱拿年龄说事,但法律不认这个!只要您还在干活(比如种地、摆摊、打零工),就一定要主张误工费。
  2. 证据要提前准备
    • 农村朋友:找村委会开证明,写清楚“承包多少地”“养了多少鱼”“平时卖菜收入”等细节(像李某那样);
    • 城里朋友:保留打零工的转账记录、雇主证明、甚至邻居证言;
    • 千万别等出事才补!平时就把干活的证据存手机里(比如卖菜照片、微信收款截图)。
  3. 其他赔偿别漏项
    • 医疗费:出院后复查、买药的票据都要留好,但别重复计算(像李某的后续治疗费,法院直接按鉴定3000元判,没算零散小票);
    • 护理费:雇护工要有正规发票+护工资格证(李某靠这个100%获赔);
    • 精神赔偿:十级伤残一般5000-10000元,别被保险公司压到5000元就认(本案判了10000元)。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铁证”,如果交警判对方全责(像本案邹某甲全责),您基本稳赢。但对方拖着不赔?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常想“你不懂法就少赔”,可法院最认事实和证据——您把干活证明交上去,该拿的钱一分都不会少。

(注:文中李某、邹某甲、邹某乙、中国某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等均为化名,案件细节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