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衡阳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1民初456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某公司乙系于2020年8月28日成立的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为被告周某丙。2020年9月12日,原告某甲公司(乙方)与被告某公司乙(甲方)签订《海信中央空调销售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海信中央空调及克瑞特新风系统,并委托乙方承担家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合同总价为658000元;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付定金10%即65800元,内机进场付30%即197400元,室内工程安装完毕付30%即197400元,主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27%即177660元,3%质保一年后付清尾款金额19740元。周某丙在甲方签约人处签名,合同上加盖了有某公司乙印章,原告股东曹某甲在乙方签约人处签名并加盖某甲公司印章。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完成供货义务,被告某公司乙分别于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8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26日、2021年1月17日、2021年2月4日、2022年1月27日通过公司银行账户向原告公司转账65800元、147400元、50000元、80000元、40000元、40000元、20000元,共计443200元,被告某公司乙还下欠款项214800元。另查明,2024年2月8日,原告股东曹某甲打电话给被告周某丙,问"那我这边还有二十一万多咧",周某丙回复"对,你那边还有二十多万,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乙要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支付原告某甲公司214800元货款,并从2025年8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到钱付清为止);同时,被告周某丙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如果公司没钱,周某丙个人也要还)。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值得做生意的朋友们注意!它用真实例子告诉我们:如果你开的是"一人公司"(就是只有你一个股东的公司),却分不清公司钱和个人钱,欠了债不仅公司要赔,你个人存款、房子也可能被强制执行! 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怎么避免踩坑:
1. 一人公司的老板:财务必须"泾渭分明",否则债务自己扛!
周某丙输官司的最关键原因,是他作为某公司乙的唯一股东,拿不出证据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私人财产是分开的。法院直接判他个人要还公司欠款。现实中很多小老板容易犯这个错:
- 用个人微信收公司货款
- 用公司账户给家人买生活用品
- 公司账本乱七八糟,和私人账混在一起
正确做法:
✅ 开公司必须单独开对公账户,所有业务往来只走这个账户;
✅ 每个月做正规财务报表(哪怕请个兼职会计);
✅ 保留好银行流水、发票等凭证,证明"公司钱就是公司钱"。
2. 卖货收钱:合同写清楚+欠款留证据,才能要回血汗钱!
原告某甲公司能赢,靠的是"三板斧":
- 合同写得细:明确分阶段付款(签合同时付10%、内机进场付30%等),避免扯皮;
- 转账记录全:每一笔收款都有银行凭证;
- 关键录音有:老板直接打电话确认欠款,对方亲口承认"有二十多万"。
如果你是卖家:
✅ 签合同时别嫌麻烦,把付款时间、验收标准写具体(比如"安装完3天内验收");
✅ 对方拖款时,用微信/短信发个"截止XX日还欠214800元,请确认",对方回复就是铁证;
✅ 大额交易一定要录音(法律允许!),但记得开头说清楚"我是XX公司曹某甲,现在确认欠款"。
3. 被告上法庭:千万别"玩消失",否则必输无疑!
被告某公司乙和周某丙收到法院传票后,既不答辩也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了。很多小老板以为"不去法院就没事",其实正中对方下怀!
正确应对:
✅ 收到法院传票当天就要行动(15天内要交答辩状);
✅ 即使没钱请律师,也要写个简单说明(比如"因疫情停工导致延期付款")+附上证据(如工程延误通知);
✅ 实在没法出庭,至少打个电话给法官说明情况(别当"哑巴被告")。
最后提醒
做生意难免遇到欠款纠纷,但记住:
- 对公司老板:一人公司不是"挡箭牌",财务隔离做不好,有限责任变"无限责任";
- 对普通商家:要钱时"留一手"(合同+转账+录音),比事后打官司省十倍力气;
- 被告上法庭:积极应诉是底线,沉默等于认输。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从今天起,管好公司账、签好每份合同、留好每次沟通记录——这才是做生意最硬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