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可依法全额追回-怀化律师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湘12民终205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肖某和郑某于2010年3月16日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和郑某在交往中存有不当暧昧关系。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在肖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郑某通过微信向张某累计转账416652.01元;在此期间,张某通过微信向郑某累计转账190073.77元。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两人有“520元”“1314元”等特殊情感含义的转账,以及“你点燃我的生活,那我便只为你一人绽开”“你爱我吧”等暧昧对话内容。张某辩称郑某的转账是帮其通过POS机套现,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张某返还肖某夫妻共同财产184939.96元;二审法院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张某需全额返还这笔钱。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您的配偶在婚内偷偷给第三者转钱,您不仅能追回来,还能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 为什么?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两个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送给第三者,这种行为既违背了“夫妻要互相忠实”的基本义务,也破坏了社会公德(比如婚外情赠钱)。法院会直接认定这种赠与无效,第三者拿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必须原封不动退给您。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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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慌,先存证据
马上保存配偶和第三者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截图(尤其是“520”“1314”这类特殊金额或暧昧文字)。像本案中,肖某就是靠聊天记录和转账明细打赢了官司。千万别删记录或私下质问第三者,避免打草惊蛇。 -
重点抓“不知情”和“无合法理由”
您必须证明两点:- 您对赠与完全不知情(比如配偶瞒着您偷偷转钱);
- 第三者拿钱没有正当理由(比如本案张某说“帮套现”,但拿不出POS机流水等证据,法院直接不认)。
如果第三者声称是“借款”或“还款”,您得要求对方拿出借条、合同等铁证——光嘴上说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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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快起诉越有利
从您发现赠与行为那天起,3年内必须去法院告(法律叫“诉讼时效”)。拖太久可能败诉!去起诉时,直接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赠与款(法院会扣除第三者已退回的部分,但像本案中特殊金额的转账,法院通常视为情感赠与,一分钱都不用留)。
最后提醒:
- 别信“部分返还”的说法!本案法院强调,婚外情赠与行为全部无效,不是“只退一半”。
-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千万别私下谈判或威胁第三者,容易激化矛盾甚至违法。赶紧找专业律师整理证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钱袋子”。法律不保护“糊涂人”,但一定保护清醒行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