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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质保金到期不付可起诉追讨-长沙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长沙县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工程做完后,对方拖着质保金不给怎么办”。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完的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怎么处理这类纠纷。案子不复杂,但关键细节千万不能漏!下面用大白话给您拆解清楚,看完您就知道自己该咋办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121民初885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案子咋回事(直接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写,没废话):

  1. 2020年8月26日,重庆某下公司(甲方)和某下1公司(乙方)签了《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总价336万多元。合同约定:
    • 甲方要买25台电梯,2020年10月30日前到货;
    • 付款分五笔:定金5%、发货款65%、开箱验收款20%、移交款5%、最后留5%当质保金;
    • 质保金要等电梯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物业后,再过2年才付(最晚不超过拿到电梯使用证后30个月)。
  2. 2021年1月,某下1公司给重庆某下公司开了全额发票。
  3. 2021年4月13日,某下1公司改名叫某下公司(就是现在的原告)。
  4. 2022年6月14日,某下公司长沙分公司把电梯工程移交给长沙景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单位),双方签了交接表。
  5. 电梯通过了技术监督局验收,拿到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6. 2023年,另一起官司已经判重庆某下公司付了移交款16万多元(这是之前没付的钱)。
  7. 本案关键:质保期在2025年1月31日到期,但重庆某下公司死活不付最后5%的质保金16万多元。某下公司只好告上法院,要求付钱+利息。

法院咋判的(简单说结果):


三、核心提示:遇到质保金不付,3步守住您的钱袋子!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质保期一到,买方必须无条件付质保金!拖一天都得赔利息,但利息要算得合理。
很多老板以为“对方不付钱是耍赖”,其实问题出在自己没留关键证据。下面我用这个案子教您三招,遇到类似纠纷稳赢:

第一步:签合同时,死磕“质保期起算点”

第二步:质保期快到,提前30天书面催款

第三步:对方耍赖不付?15天内行动,别超3年!


最后一句大实话

质保金不是“求来的”,是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权利!只要您:
1️⃣ 合同写死起算点 +
2️⃣ 移交时留书面证据 +
3️⃣ 到期后书面催款
——90%的案子不用打官司就能拿回钱。真到法院,也稳赢!

提醒:工程款纠纷时效只有3年,从质保期满当天开始算!如果您现在正被拖欠,立刻做三件事:翻合同查到期日、找移交证据、今天就发催款函。别等钱变“死账”才后悔!

(注:文中公司名称已按司法惯例隐去,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