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质保金到期不付可起诉追讨-长沙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工程做完后,对方拖着质保金不给怎么办”。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完的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怎么处理这类纠纷。案子不复杂,但关键细节千万不能漏!下面用大白话给您拆解清楚,看完您就知道自己该咋办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121民初885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案子咋回事(直接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写,没废话):
- 2020年8月26日,重庆某下公司(甲方)和某下1公司(乙方)签了《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总价336万多元。合同约定:
- 甲方要买25台电梯,2020年10月30日前到货;
- 付款分五笔:定金5%、发货款65%、开箱验收款20%、移交款5%、最后留5%当质保金;
- 质保金要等电梯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物业后,再过2年才付(最晚不超过拿到电梯使用证后30个月)。
- 2021年1月,某下1公司给重庆某下公司开了全额发票。
- 2021年4月13日,某下1公司改名叫某下公司(就是现在的原告)。
- 2022年6月14日,某下公司长沙分公司把电梯工程移交给长沙景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单位),双方签了交接表。
- 电梯通过了技术监督局验收,拿到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2023年,另一起官司已经判重庆某下公司付了移交款16万多元(这是之前没付的钱)。
- 本案关键:质保期在2025年1月31日到期,但重庆某下公司死活不付最后5%的质保金16万多元。某下公司只好告上法院,要求付钱+利息。
法院咋判的(简单说结果):
- 裁定重庆某下公司必须付某下公司质保金168253.8元;
- 利息从2025年2月1日起算,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LPR) 计算,直到实际付清;
- 某下公司之前主张的“LPR加50%”利息被法院砍掉了(觉得太高);
- 诉讼费、保全费全由重庆某下公司承担。
三、核心提示:遇到质保金不付,3步守住您的钱袋子!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质保期一到,买方必须无条件付质保金!拖一天都得赔利息,但利息要算得合理。
很多老板以为“对方不付钱是耍赖”,其实问题出在自己没留关键证据。下面我用这个案子教您三招,遇到类似纠纷稳赢:
✅ 第一步:签合同时,死磕“质保期起算点”
- 为啥重要? 本案中,合同写明质保期“从电梯移交给物业起算2年,最晚不超过拿到使用证后30个月”。法院就按这个认定了到期日(2025年1月31日)。
- 您该咋办?
- 别签模糊合同!一定要写清楚:
“质保期从【具体动作,比如:物业签收移交单之日】起算XX年,最晚不超过【拿到XX证书后XX个月】。”
- 重点:“移交”必须有书面证据!像本案中,原告有《工程验收接管交接表》(开发单位、施工方都盖章),法院直接采信。
- ❌ 错误示范:只说“验收后2年”,但没定义“验收”是啥时候——万一扯皮,您可能白干!
- 别签模糊合同!一定要写清楚:
✅ 第二步:质保期快到,提前30天书面催款
- 为啥重要? 本案原告赢在证据链完整:移交有记录、验收有证书、发票全开了。但利息主张被砍,是因为“LPR加50%”要得太高(法院只支持基础LPR)。
- 您该咋办?
- 到期前1个月,发正式催款函(微信、短信不行!必须用EMS邮寄,备注“质保金催告函”),写明:
“根据合同第X条,质保期已于【日期】届满,请于X日内支付质保金XX元,否则将按LPR主张利息。”
- 利息别乱要!法律只支持合理范围:
- ✅ 正确:主张“按LPR计算”(目前约3.45%);
- ❌ 作死:要“LPR加50%”(像本案原告被法院驳回);
- 保留所有催款记录——这是起诉时最关键的证据!
- 到期前1个月,发正式催款函(微信、短信不行!必须用EMS邮寄,备注“质保金催告函”),写明:
✅ 第三步:对方耍赖不付?15天内行动,别超3年!
- 为啥重要? 本案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直接缺席判决。但原告拖到2025年10月才立案(质保期1月底到期),差点超时效!
- 您该咋办?
-
黄金时间线: 时间点 您必须做的事 质保期到期后7天内 再发一次催款函,明确最后期限 到期后15天内 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对方账户,防止转移财产) 到期后1年内 起诉!(法律时效3年,但拖越久对方越可能破产) - 重点技巧:
- 告的时候,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本案原告保全成功,钱才拿得快);
- 利息只要LPR基础值,别贪高——法院支持率100%,要太高反而全被驳回!
-
最后一句大实话
质保金不是“求来的”,是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权利!只要您:
1️⃣ 合同写死起算点 +
2️⃣ 移交时留书面证据 +
3️⃣ 到期后书面催款
——90%的案子不用打官司就能拿回钱。真到法院,也稳赢!
提醒:工程款纠纷时效只有3年,从质保期满当天开始算!如果您现在正被拖欠,立刻做三件事:翻合同查到期日、找移交证据、今天就发催款函。别等钱变“死账”才后悔!
(注:文中公司名称已按司法惯例隐去,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