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长沙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0121民初1522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录法院认定内容,已简化表述):
2024年1月3日,段某和广西某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买了一辆丰田车:车辆总价153600元,段某首付26900元,剩余126700元分36个月还清,每月还4136.01元。同一天,段某用这辆车给广西某公司做了抵押担保,并和湖南某有限公司、贵州某有限公司(担保方)、四川某有限公司签了《担保服务合同》,约定贵州某公司为段某的还款提供连带担保;如果段某逾期3次以上,或担保公司代还后7天内不还钱,段某要按代偿总额的20%付违约金。2024年1月3日,车辆登记到段某名下;2024年3月8日,车辆抵押给广西某公司。
后来段某没按时还款,贵州某公司分9次替段某垫付了逾期租金:从2024年11月到2025年6月,共垫付115628.15元。广西某公司确认段某的租金已全部结清。
判决结果:
- 段某要在10天内还给贵州某公司115628.15元代偿款,并额外支付11562元违约金(按代偿款10%计算);
- 如果段某还不上钱,贵州某公司有权把段某的丰田车卖掉,用卖车的钱优先抵债;
- 驳回贵州某公司的其他请求(比如律师费)。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核心观点:别人帮你垫了钱,你必须还!担保公司代偿后,不仅能要回本金,还能要违约金,甚至能“卖你的车”抵债。
很多老百姓以为:“车是我名字买的,担保公司垫了钱也管不着我。” 这个案子直接打破误区!法院明确说:只要你签了担保合同,担保公司替你还钱后,立刻就能向你“追债”。具体怎么保护自己?记住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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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欠钱的人(比如段某):千万别“玩消失”!
- 逾期还款超3次,或担保公司代还后7天内不还钱,你要多付20%违约金(本案中法院酌情降到10%,但风险极高);
- 对方起诉后你拒不到庭,法院会直接判你输(本案段某没出庭,结果车都可能被卖掉抵债);
- ✅ 正确做法:一发现还不上钱,立刻和担保公司协商分期,哪怕先还100元也比不还强!别等对方垫付后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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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公司(比如贵州某公司):代偿后必须“快行动”!
- 代偿后7天内书面催债(留好微信、短信记录),超期再起诉,违约金可能打折扣;
- 车辆抵押≠能直接开走车!必须像本案一样,起诉拿到判决书,才能申请法院拍卖车辆;
- ✅ 正确做法:垫付当天起算时间,7天内发《催款函》,同时查车辆是否被偷偷卖掉(本案因及时办抵押登记,担保公司才保住“卖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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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提醒:签“担保合同”前看清这3句话!
- ❌ 别轻信“只是走个流程”:本案中段某以为只是租车,实际签了《担保服务合同》+《抵押合同》,车成了“债务抵押品”;
- ❌ 别忽略“违约金比例”:合同写20%就可能被判20%(本案因原告主动降为10%才支持);
- ✅ 保命建议:
“如果合同里有‘代偿后7日内不还,收20%违约金’‘用车辆抵押’这些字,立刻拍照发给懂法律的朋友看!别等对方垫钱后才喊冤。”
一句话总结:帮人担保要谨慎,代偿后权利要抓紧行使——担保公司垫钱后7天内催收,债务人逾期3次就可能丢车!普通人遇到纠纷,立刻保留合同、转账记录,别等法院发传票才行动。
(注:本案中所有公司名称、人名均按规则匿名化处理,如“贵州某有限公司”“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