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服务费不还?法院支持合理违约金但会调低过高约定-天门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398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起,曹某委托胡某提供服装后道服务(整烫、包装等)。2022年7月5日,经结算,双方签署《服务费结算确认书》,载明:截止确认书签署之日前,曹某尚有84025元服务费未支付给胡某;双方同意曹某最迟于2022年12月20日前向胡某结清该服务费;如曹某未能在上述日期前向胡某付清服务费,应根据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胡某支付逾期违约金。还款期限届满后,经胡某催讨,曹某于2023年10月11日支付2000元,2024年5月9日支付4000元,剩余78025元至今未付。
法院判决:曹某需在15日内支付胡某服务费78025元及违约金7115.88元,总计85140.88元;驳回胡某其他诉讼请求(如原主张的23719.60元高额违约金)。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光有口头约定或催款,没有留好证据,钱很可能要不回来! 法院为啥只支持了小部分违约金?关键在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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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比“兄弟情义”管用100倍!
胡某能赢,全靠2022年签的那份《服务费结算确认书》。它清楚写明了欠款金额、还款时间、违约金算法,相当于给曹某“立了字据”。如果你也遇到对方欠钱不还:- 别只靠微信催款!赶紧补签书面协议(哪怕手写),写清“欠XX元、何时还、不还怎么算钱”。
- 服务类合作(比如装修、送货、代加工),每月对账后让对方签字确认,别怕“伤和气”——伤了和气钱还能要回,没证据钱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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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别乱写!太高反而一分钱不赚!
胡某和曹某约定“日万分之五违约金”(相当于年利率18.25%),但法院直接砍到5.475%。为啥?法律认为:违约金不能当“高利贷”,必须和实际损失挂钩(本案中主要是欠款利息)。普通人常犯的错:- 签合同时写“不还钱就赔10倍”——法院直接当没写!
- 正确做法:约定“按银行利息1.5倍算”(像本案法院调到的5.475%),既合理又能全额支持。如果对方死活不还,记得保留催款记录(微信、函件),证明你真受了损失。
最后提醒:
- 拖越久越被动!曹某2022年就该还钱,结果拖到2024年才被告。普通人欠钱时总说“周转几天”,但超过3年可能彻底丧失起诉权(法律叫“诉讼时效”)。
- 对方玩失踪?别干等! 本案曹某拒不到庭,但法院照样判他输。只要你有证据,别怕对方躲,直接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也能判。
记住: 钱是小事,证据是大事。合作前签好字、欠款后快补证,90%的纠纷都能轻松解决。真走到打官司那步,也别慌——法律永远站在有证据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