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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体成员购买农村集体耕地合同一律无效-蕲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蕲春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案号:(2025)鄂1126民初54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0年1月26日,张某与伍某明签订两份《土地转让协议书》,约定伍某明将蕲春县某镇某社区某组的两户土地(共456平方米)以每平方米360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建房,总价16.4万元。张某当天转账8.2万元至伍某明儿子账户,次日又现金支付8.2万元,伍某明出具了16.4万元的收条。后来张某发现:

  1. 自己户籍在蕲春县某镇某庄社区,并非该土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案涉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耕地,根本不能用于建房。
    因土地被政府征收,张某始终未拿到地。经多次催要,伍某明仅退还4万元,剩余12.4万元拒不返还。张某无奈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

  1. 确认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书》无效;
  2. 伍某明10日内退还张某12.4万元;
  3. 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关键提示:买农村地前必看这三点!

为什么合同被判无效?
法院说得很明白:国家严禁非集体成员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耕地!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先查土地"身份"再掏钱

    • 买地前必须去当地自然资源局查清:
      ✓ 土地性质是"耕地"还是"宅基地"?
      ✓ 是否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名录里?
      记住: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禁止买卖建房!只有经政府批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依法流转。
  2. 确认你有没有"买家资格"

    • 农村土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比如同村人);
    • 城里人、外村人绝对不能买!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效,最后钱打了水漂。
  3. 付款必须"留证据"

    • 本案张某因保留转账记录、收条,才成功追回12.4万元;
    • 切记
      → 转账必须备注用途(例:"土地转让款");
      → 现金支付必须当场写收条并按手印;
      → 拒绝"口头承诺",违法交易再写协议也白搭!

最后提醒
农村土地不是商品房!别被"低价建房"忽悠。2024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再次强调:买卖集体土地建房,合同100%无效。真想在农村建房?合法途径只有:
✅ 本村村民申请宅基地
✅ 租用合法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经村民大会2/3同意)
别碰耕地!别信外人! 钱交了拿不到地,打官司赢了也可能因对方没钱执行难——守住钱袋子,先查清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