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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的欠款方追讨欠款-黄梅律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黄梅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案号:(2025)鄂1127民初45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6月5日和11月9日,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原告)与某某建设集团(被告二)签订两份《起重机械租赁合同》,约定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向某某建设集团出租施工电梯及塔吊用于黄梅碧桂园项目。合同约定:若逾期付款超一个月,从第31天起按月息1.5%支付违约金。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按约提供设备后,2023年5月4日双方结算确认欠款1262316.13元。某某建设集团陆续支付1023280元(含30万元商业汇票),剩余239036.13元至今未付。

经查,某某建设集团在黄梅某上有限公司(被告一)享有到期工程款债权21397927.71元,但某某建设集团既未起诉黄梅某上有限公司索要欠款,也未通过仲裁主张权利。此前已有其他债权人通过代位权诉讼,从黄梅某上有限公司执行回部分款项,但剩余债权仍远大于本案金额。黄梅某上有限公司辩称"已付清工程款",但法院核查发现其实际欠付工程款属实。

法院判决结果:黄梅某上有限公司需直接向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39036.13元及违约金(从2023年6月5日起按月息1.5%计算至还清日),驳回其他诉求。

三、遇到类似欠款该怎么做?三个关键点要牢记!

很多人遇到"债务人有钱不还"就干着急:对方公司明明欠别人钱,却总说"没钱"。其实,法律给了你一条"抄近道"的解决办法——债权人代位权。就像本案中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一样,当债务人(某某建设集团)赖着不向他的欠款方(黄梅某上有限公司)要钱时,你可以跳过债务人,直接找欠款方要钱! 但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 你的债权必须"到期"且金额明确

2️⃣ 债务人必须"装死"不向他的欠款方要钱

3️⃣ 债务人的欠款方必须确实"有钱可还"

🌟 最后提醒:

简单说:当你发现债务人"有钱收却不收",导致你拿不到钱时,马上收集三样东西——①你和债务人的欠款证据;②债务人与欠款方的合同/结算单;③证明债务人"装死不行动"的记录。带上这些找专业律师,就能合法"抄近道"直接向欠款方要钱!

: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个案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异。如遇债务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