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的欠款方追讨欠款-黄梅律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案号:(2025)鄂1127民初45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6月5日和11月9日,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原告)与某某建设集团(被告二)签订两份《起重机械租赁合同》,约定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向某某建设集团出租施工电梯及塔吊用于黄梅碧桂园项目。合同约定:若逾期付款超一个月,从第31天起按月息1.5%支付违约金。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按约提供设备后,2023年5月4日双方结算确认欠款1262316.13元。某某建设集团陆续支付1023280元(含30万元商业汇票),剩余239036.13元至今未付。
经查,某某建设集团在黄梅某上有限公司(被告一)享有到期工程款债权21397927.71元,但某某建设集团既未起诉黄梅某上有限公司索要欠款,也未通过仲裁主张权利。此前已有其他债权人通过代位权诉讼,从黄梅某上有限公司执行回部分款项,但剩余债权仍远大于本案金额。黄梅某上有限公司辩称"已付清工程款",但法院核查发现其实际欠付工程款属实。
法院判决结果:黄梅某上有限公司需直接向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39036.13元及违约金(从2023年6月5日起按月息1.5%计算至还清日),驳回其他诉求。
三、遇到类似欠款该怎么做?三个关键点要牢记!
很多人遇到"债务人有钱不还"就干着急:对方公司明明欠别人钱,却总说"没钱"。其实,法律给了你一条"抄近道"的解决办法——债权人代位权。就像本案中黄梅县某下有限公司一样,当债务人(某某建设集团)赖着不向他的欠款方(黄梅某上有限公司)要钱时,你可以跳过债务人,直接找欠款方要钱! 但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 你的债权必须"到期"且金额明确
- ✅ 怎么做:像本案原告一样,先和对方对账签结算单(如微信确认的《结算单》),保留付款凭证。如果对方抵赖,立刻发书面催款函(保留邮寄记录),避免超过3年诉讼时效。
- ❌ 别踩坑:口头说"欠钱"没用!必须有合同、结算单、转账记录等"铁证"。本案中某某建设集团辩称"另付20万汇票",但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不认。
2️⃣ 债务人必须"装死"不向他的欠款方要钱
- ✅ 怎么做:查清债务人是否真的在"赖账"。比如:
- 向法院查债务人是否有起诉欠款方的记录(本案中某某建设集团从未起诉黄梅某上有限公司);
-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债务人是否被列为失信人(本案中某某建设集团已多起执行案件)。
- ❌ 别踩坑:如果债务人正在和欠款方打官司,你就不能代位起诉!必须证明债务人"明明能要钱却故意不行动"。
3️⃣ 债务人的欠款方必须确实"有钱可还"
- ✅ 怎么做:重点查三点!
- 工程是否完工:像本案,项目已竣工验收或退场结算(黄梅碧桂园5#、6#楼已验收,8#、9#楼已退场),欠款方必须付钱;
- 欠款是否到期:合同没约定付款时间?按法律默认:工程交付日就是欠款到期日(本案中退场日2022年6月10日即为到期日);
- 剩余欠款是否够还:先确认其他债权人是否已执行部分款项(本案中黄梅某上有限公司已支付两笔执行款),但剩余债权必须大于你的欠款(2100多万 > 23万,完全够还)。
- ❌ 别踩坑:欠款方说"要先开发票才能付款"?法院明确:开发票是小义务,付钱是大义务!不能拿"没开发票"当挡箭牌。
🌟 最后提醒:
- 别等! 代位权诉讼必须在债务人债权到期后立刻行动,拖得越久越可能被其他债权人抢先执行。
- 别慌! 即使欠款方声称"已付清"(如本案黄梅某上有限公司列举一堆付款明细),法院会核查真实付款记录,你只需提供基础证据(如生效判决书、结算单)。
- 别乱告! 必须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欠款方(本案中某某建设集团和黄梅某上有限公司都被列为被告),否则法院直接驳回。
简单说:当你发现债务人"有钱收却不收",导致你拿不到钱时,马上收集三样东西——①你和债务人的欠款证据;②债务人与欠款方的合同/结算单;③证明债务人"装死不行动"的记录。带上这些找专业律师,就能合法"抄近道"直接向欠款方要钱!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个案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异。如遇债务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