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结算单上个人签字不等于个人要付钱-蕲春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翻译”法院判决书。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大家遇到劳务费拖欠时该怎么保护自己。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在结算单上签了字,钱就该他付”,结果白白打官司。别担心,我用大白话讲清楚,看完你就能避开这些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26民初488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来自法院认定,没加任何修饰):
2020年6月,某绿城置业有限公司与某亮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协议,某绿城把南京云栖玫瑰园三期景观工程(包括绿化、土建、水电安装等)包工包料交给某亮景施工。汪某通过老乡余某介绍到工地干活,还管着十几个工人。赵某是这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部招聘人员。2021年1月19日,赵某在结算单“工程部签字”处签了字,确认汪某在南京某路铺装的劳务费总共172317元,已付70000元,剩102317元没给。另外,法院查清楚:已付的70000元其实是余某给的,不是赵某给的。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直接驳回了汪某的起诉!汪某一分钱没要回来,还得自己掏1173元诉讼费。为什么?因为法院认为:赵某签字只是代表公司干活(职务行为),汪某没证据证明赵某是他的老板,所以赵某个人不用付钱。
三、核心观点:劳务费纠纷千万别“认错人”,否则钱打水漂!
这个案子最坑的地方在于——结算单上明明有对方签字,法院却不认账! 很多工友一着急就直接告签字的人,结果像汪某一样败诉。我用3句话总结核心教训,再教你正确做法:
-
“个人签字≠个人要付钱”
赵某在结算单上签了字,但他是工程部普通员工,签字只是公司安排的工作(比如核对工程量)。就像你去餐馆吃饭,服务员给你开小票,你能找服务员要钱吗?不能!钱该找餐馆老板要。同样,劳务费该找真正发包工程的公司(比如本案的某亮景公司),而不是找工地上的签字员工。 -
关键证据不是结算单,而是“谁雇你、谁付钱”
汪某输就输在:只交了结算单,却没证明赵某是他的老板。法院说得很明白——劳务费该谁付?得看:- 谁联系你来干活的?(本案是余某介绍,不是赵某)
- 谁实际给你发过钱?(本案是余某付的7万,不是赵某)
- 谁和你签合同?(本案汪某根本没合同)
如果你像汪某一样只有结算单,但没证据证明对方是雇主,官司100%输!
-
遇到劳务费拖欠,3步正确操作
别等钱要不到了才着急!按这个顺序做,省时又省力:
① 第一时间锁定“真老板”- 到工地先问清楚:工程是谁承包的?(比如看工地牌子写“XX公司承建”)
- 要到书面合同或付款记录——哪怕微信转账备注写“某公司工资”,也比口头说强百倍!
- 血泪提醒:别光盯着签字的人!如果对方自称“经理”但拿不出公司授权,马上录音问:“你代表哪家公司?工钱从哪出?”
② 保留证据链条,别只留结算单
- 结算单要有公司盖章(个人签字没用!)
- 每次领钱让对方写收条,注明“某公司支付”
- 工友互相作证(比如微信里说“今天某公司老张安排我们干活”)
③ 实在要不回钱,这样起诉才赢
- 直接告公司!去法院时材料写清:“被告是XX工程公司,不是工地员工”
- 如果像本案一样公司推脱,申请法院调取工程合同(律师能帮你办)
- 千万注意:别像汪某告错人!花时间告个人,钱没要到,诉讼费还得自己扛。
最后说句大实话:农民工要钱不容易,但法律只保护“证据扎实”的人。下次遇到老板拖欠,先做两件事:
✅ 拍下工地项目牌(显示承包公司名称)
✅ 让发钱的人写“今收到XX公司劳务费”
哪怕只有这两样,法院90%会支持你!如果拿不准,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12348电话免费咨询),别自己乱告人。
(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需结合证据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