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一级伤残老人可获赔两人护理费及误工损失 - 阜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2民终587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4年1月25日6时48分许,田某驾驶小型轿车沿S255自南向北行驶至S25539KM+50M(界首市陶庙镇陈平营)路段时,与自西向东步行横过机动车道的荣某发生交通事故,致荣某受伤。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田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荣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荣某受伤后随即被送往界首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硬膜下血肿等,在该院连续三次住院至2025年4月17日,共住院449天,产生治疗费用283945.92元,购买辅助器具花费5098.44元。荣某住院期间至出院后2025年5月31日,聘请护工进行护理支出费用125086元。经鉴定,荣某因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目前处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构成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田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阜阳某保险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300万元)。事故发生后,阜阳某保险公司已垫付款项151365.75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阜阳某保险公司赔偿荣某各项经济损失823694.38元(已扣除垫付款),田某赔偿荣某鉴定费2800元,驳回荣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提示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即使老人已年迈或处于植物人状态,只要能证明实际劳动收入和护理需求,误工费、多人护理费等损失均应获赔,保险公司不能以“年龄大”“在ICU”等理由随意扣减费用。
这个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就讲了四个关键道理,普通人遇到类似车祸纠纷时一定要牢记:
1.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金标准”,别轻易被保险公司忽悠
案子中,保险公司上诉说“责任比例判错了”,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为准,除非你有录像、证人等硬证据推翻它。
→ 你该怎么办?
- 出事后立即报警,让交警现场勘查并出具书面认定书。
- 别轻信保险公司“私了”话术!如果对方说“责任各半,我们赔你一半”,但交警认定对方主责,一定要坚持按认定书主张赔偿。
2. 老人也能赔“误工费”,有地有活就有收入
荣某76岁(1948年出生),保险公司咬定“年纪大没工作”,但法院凭他的土地承包证和村委会证明,照样判赔2万多元误工费。法律不看年龄,只看实际是否因伤减少收入。
→ 你该怎么办?
- 如果伤者是农民、小商贩等灵活就业者,提前准备好收入证明:比如土地承包合同、村里开的务农证明、摆摊的收据等。
- 别自己说“我老了不上班”,哪怕帮子女带孙子、种点菜补贴家用,都可能算实际劳动损失!
3. ICU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一分不能少
保险公司想扣掉荣某在ICU的449天伙食费、护理费,理由是“ICU有护士管”。但法院指出:ICU病人需护工注射流食、清理排泄物,这些额外支出必须赔!
→ 你该怎么办?
- 住院时保留所有票据:护工合同、买蛋白粉/尿垫的发票、家属陪护的交通费等。
- 特别记住:ICU≠免费托管!只要医生写了“需家属协助护理”,这笔钱就能主张。
4. 一级伤残必须按“两人护理”赔,植物人更要算长期护理
荣某成了植物人,法院不仅支持了住院期间两人护理费(12万多元),还判决后续3年两人护理费(近40万元)。因为鉴定明确“完全护理依赖”——吃饭、翻身、大小便全需两人协助。
→ 你该怎么办?
- 做伤残鉴定时重点要求写明护理依赖程度:如果是瘫痪、植物人状态,必须注明“需2人24小时护理”。
- 不要一次性签“终身护理协议”!本案法院只先判3年,到期后若仍需护理,可再起诉。这样避免保险公司后期赖账。
最后提醒你三件事:
① 别怕保险公司“专业术语”:像“非医保用药不赔”“扣减ICU费用”都是常见套路,法院通常不支持,大胆要求全额赔偿。
② 票据是命根子:从打120的收据到买纸尿裤的小票,全部拍照存档,少一张都可能少赔几千块。
③ 伤残鉴定要趁早:出院后马上做鉴定,别等保险公司拖黄(本案荣某2月鉴定,3月就起诉,避免病情变化影响结果)。
记住:法律保护弱者,但更保护有准备的人。车祸后冷静收集证据,该赔的一分都不能少!
(注:文中“荣某”“田某”“阜阳某保险公司”等名称已按规范隐去全称,案例细节源自真实判决,仅作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