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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合理损失-荆门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荆门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802民初392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1日17时37分,陈某驾驶小型客车,沿荆门市东宝区荆某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一马光彩大市场西门路段左转弯时,与沿荆某由南向北行驶的樊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樊某受伤,樊某的头盔、衣服、手机损坏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宝大队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樊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樊某在荆门市某医院住院治疗148天,支出医疗费75388.35元。出院诊断:左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腕舟骨骨折、右足第五近节趾骨骨折、右手第一远节指骨脱位、左侧跟骨骨折、左侧距骨骨折、左侧第2近节趾骨骨折、双膝皮肤裂伤、左膝髌骨骨挫伤、左膝内侧半月板II度损伤、左膝外侧支持带及前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积液、左踝关节僵硬、左踝创伤性关节炎。复诊医嘱:休息三个月,加强护理和营养,定期复查,必要时康复治疗。2025年6月9日,樊某再次住院治疗46天,支出医疗费14390.09元。此外,樊某还购买除疤膏、疤痕贴、拐杖、护具等支出1376元,雇请护工支出护理费25080元。中国某公司荆门分公司为樊某垫付医疗费57600元。

经荆门某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樊某伤残程度为十级,误工期180日,后续需定期复查及取出内固定物。樊某委托荆门市某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摩托车及车上物品损失为21730元。樊某系湖北某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员工,月工资3500元。陈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荆门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荆门分公司赔偿樊某经济损失219131.07元;驳回樊某要求陈某个人赔偿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交通事故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关键道理:如果对方全责且买了足额保险,您不用找肇事司机个人要钱,保险公司该赔的一分不能少! 很多人一出事故就慌了神,要么忍气吞声少要赔偿,要么死缠司机个人,结果走了冤枉路。樊某的经历就是教科书式的处理方法,普通人可以这样操作:

1. 事故现场:先保命,再留证据

2. 治疗阶段:钱要花,票要攒

3. 索赔关键:三步走,别乱告

4. 特别提醒:这些坑千万别踩

最后划重点

交通事故索赔就像"过三关":交警定责关→医院留证关→保险理赔关

  • 责任认定书到手前别签字!
  • 出院小结必须写明"加强护理/营养/定期复查"!
  • 伤情稳定后30天内做伤残鉴定!

记住: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但法律是您的盾牌。像樊某这样证据齐全、步骤规范,21万赔偿款十天内就能到账(判决书写明"十日内赔付")。如果对方拖着不赔,直接拿着判决书去法院执行局,连执行费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注:本文为普法参考,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伤情复杂或损失超10万元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