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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拖欠租金超30天房东可合法解除合同-荆门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荆门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当事人拿着判决书一脸懵:上面写得密密麻麻,全是“本院认为”“据此判决”,根本看不懂对自己有啥用!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带您拆解一个真实案例。看完您就明白:如果租房子不给钱,房东真能赶你走;反过来,如果您是房东,遇到赖着不付租的租客,该怎么合法维权。重点来了——拖欠租金超过30天,房东就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租客不能拿房屋漏水当借口不交钱! 这个道理,很多“法盲”朋友根本不知道,结果吃了大亏。下面我就用荆门这个案子,手把手教您以后遇到类似纠纷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02民初32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清楚发生了啥(直接按判决书写的事实,没加“本院认为”那些套话):
2018年9月30日,凤某店(原告)和某店公司(被告)签了《场地租赁合同》,凤某店把荆门某酒店的中餐厅场地(1604平方米)租给某店公司开饭馆,租期从2019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租金每年涨一点。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如果某店公司拖欠租金超过30天,凤某店就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一旦解除,某店公司必须10天内搬走,否则要按原租金标准补钱,还要额外罚3%的违约金。
后来某店公司一直欠租,凤某店告到法院,2024年12月双方调解成功,约定某店公司分期还钱。可某店公司没按调解书付钱,还接着欠新租金(从2024年7月1日开始)。2025年4月9日,凤某店发通知说:“合同从今天起解除,15天内搬走!”某店公司4月12日签收了通知。凤某店告上法院,要求确认合同解除、付清欠租、腾退场地。
某店公司辩解说:1. 房子漏水没法做生意,所以不交租金合理;2. 租的设备从2022年7月就坏了,不该再收设备租金。

法院咋判的?简单说就四点:

  1. 合同从2025年4月12日解除(通知签收那天生效);
  2. 某店公司付清2024年7月1日到2025年4月12日的欠租32万多
  3. 马上搬走,腾空餐厅场地和设备
  4. 从2025年4月28日起,按每月3.6万交场地占用费,直到实际搬走那天为止。
    法院一分钱没少判,全部支持了凤某店!某店公司想用“漏水”“设备坏”当挡箭牌,法院根本不信——因为证据太弱,拍几张墙湿的照片,不能证明漏水严重到做不了生意。

三、核心观点:拖欠租金超30天,合同说解就解!租客、房东都该这么办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真相是:只要合同约定“拖欠租金超30天可解约”,租客拖钱就是自找麻烦,房东发个通知就能合法赶人! 法院为啥这么判?我给您掰开揉碎讲:

最后唠句大实话:租房是生意,不是交朋友。签合同时多花500块找律师审条款,比事后打官司省10万块强!遇到纠纷别赌气,租客该付的租按时交,房东该修的漏抓紧修,有矛盾按合同一步步走。记住荆门这个教训:拖租30天,合同自动“死”;证据不扎实,辩解全是“废话”! 下次再看到“本院认为”,您就能一眼抓住重点——法官判的不是人情,是白纸黑字的合同和铁证如山的证据。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撰写,仅作普法参考,个案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