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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金没开工必须退,利息按LPR算-黄山保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黄山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因工程保证金纠纷被坑的案例。很多人交了钱,项目却迟迟不开工,对方还各种推脱不退钱,急得睡不着觉。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黄山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文章写得像聊天一样简单,保证你一读就懂,不用懂法律也能学会保护自己!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003民初194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复制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吴某、吴某、吴某因承建安徽某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纺织科技产业园项目,与黄山某有限公司、汪某、方某、周某口头约定,将该项目的瓦工和木工发包给三人施工,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2023年4月23日,吴某、吴某二人分别向黄山某有限公司银行转账10万元;4月30日,吴某向黄山某有限公司银行转账10万元;三人共计向黄山某有限公司转账30万元。收到款项后,黄山某有限公司、汪某、方某、周某向吴某、吴某二人分别出具收条,载明收到二人保证金10万元,用于安徽某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纺织科技产业园项目,保证2023年5月30日开工,未开工退还保证金。后该项目未实际施工,保证金亦未退还。另查明,黄山某有限公司、汪某、方某、周某另向邵某出具上述同样收条。邵某出具承诺,因保证金由吴某实际支付,同意由吴某主张权利。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被告(黄山某有限公司、汪某、方某、周某)必须在30天内,把30万元保证金一分不少地退给三名原告(每人10万元),还要从2023年6月1日起算利息。但利息不是原告自己算的月息0.5%(那样一年要18%),而是按国家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现在大概3%左右)来算,直到钱全部退完为止。原告其他要求(比如要更多利息)法院没支持。

三、核心观点和实操提示:保证金没开工,这样要回钱!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交了工程保证金,但项目没按约定开工,钱必须退!对方耍赖不退?法院帮你追回来,还得加算利息。 但很多人吃亏在不懂操作,白白损失血汗钱。我结合这个案例,给你划重点,下次遇到类似纠纷直接照着做:

1. 交保证金前,先盯紧这3个“保命条款”

2. 项目没开工,马上行动!3步把钱追回来

最后提醒: 工程保证金骗局太多了!正规项目很少收高额保证金(超过10万就该警惕),更不会让你转给个人。如果对方说“项目在政府手上,慢慢等”,八成是圈钱跑路前的拖延话术。遇到这种事,宁可不要项目,也要保住本金——钱在你手里才是你的!

(本文基于真实判决解读,但个案有差异。遇纠纷建议先咨询当地律师,保留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