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车撞伤行人时前次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汝南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727民初342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2月3日1时45分许,牛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新阳高速公路91公里+500米处时,因下雪天未确保安全撞上护栏,导致车辆及护栏受损,经交警认定,牛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日2时35分许,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同一地点,与未在车辆后方摆放警示标志、站在应急车道的牛某发生碰撞,致牛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唐某承担主要责任,牛某承担次要责任。当日2时45分许,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该处,撞上已停驶的牛某车辆,造成两车受损及徐某车上乘客受伤,经交警认定,徐某承担主要责任,唐某和牛某共同承担次要责任。
牛某受伤后住院37天,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法院查明:唐某车辆在平安某公司投保交强险,在平安某公司和某公司投保商业险(两家为联合保险人)。事故后,平安某公司垫付牛某医疗费1.8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安某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牛某18万元;平安某公司与某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共同赔偿牛某71797.6元;驳回牛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事故,这样保护自己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后车撞伤行人时,前次事故的责任不影响本次伤害的赔偿。牛某第一次撞护栏是全责,但第二次被唐某撞伤时,唐某作为后车司机仍需承担主责赔偿;而第三次徐某撞车只损坏了车辆,没伤到牛某,所以徐某的保险公司不用赔牛某的医药费。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多次事故就要分摊责任”,其实法院只看谁的碰撞直接导致了你的伤。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请记住这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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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第一件事:设置警示标志+撤离到安全地带
牛某没放警示牌站在应急车道,被后车撞伤,自己要担20%责任!高速上出事故,必须立即打开双闪、在车后150米放三角牌,人迅速撤到护栏外。否则就算对方全责,你也可能因“未确保安全”被扣赔偿比例。 -
分清“谁撞伤了你”,这是索赔关键
多次事故中,只有直接造成你伤害的车辆才赔医药费。比如本案:- 第一次事故(牛某撞护栏):只赔车损,不伤人;
- 第二次事故(唐某撞牛某):直接导致牛某受伤,唐某的保险公司要赔医药费;
- 第三次事故(徐某撞车):只损坏车辆,没伤到牛某,徐某的保险公司不赔牛某医药费。
操作建议: - 保存好每份事故认定书(本案有3份),明确写清“哪次事故导致何种后果”;
- 如果保险公司说“其他事故也要分担”,直接拒绝——让法院按事实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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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撞行人,主责通常赔80%
在河南,机动车与行人事故中:- 机动车全责→赔100%;
- 机动车主责→赔80%(本案适用);
- 机动车次责→赔40%。
注意:其他省份比例不同(如北京主责赔70%),但原则一致:机动车作为“强者”要多担责。如果你是行人,对方全责却只愿赔70%,可直接起诉主张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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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必须“先交强险、再商业险”赔付
赔偿顺序不能乱:- 第一步:交强险兜底(本案平安某公司先赔18万医疗和伤残费);
- 第二步:超出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本案商业险赔剩余部分的80%);
- 重点:鉴定费、检查费属于“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必须承担(本案法院驳回了平安某公司“不赔鉴定费”的辩解)。
防坑提示: - 保险公司说“要扣减其他事故赔偿”?——错误!每起事故保险限额独立(如本案徐某撞车赔的钱,不能从牛某的赔偿里扣);
- 垫付的医疗费要主动抵扣(本案平安某公司垫付的1.8万已从总赔偿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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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证据早准备,少走弯路
- 医药记录:住院发票、诊断证明(本案牛某凭3万元发票获全额支持);
- 收入证明:单位扣发工资证明(本案牛某误工费5818元被认可);
- 伤残鉴定:必须通过法院委托(本案九级伤残鉴定费3265元由保险公司承担);
- 子女信息:被扶养人出生证(本案牛某两个儿子获赔5.8万元抚养费)。
特别提醒:高速事故容易遗漏证据! - 立即拍照:车辆位置、警示牌摆放、伤处;
- 找目击证人:徐某车上乘客的证言可帮划分责任;
- 别私了:本案牛某二次被撞,若私下和解可能拿不到足额赔偿。
最后说一句:高速事故最怕二次碰撞!下车后务必先保命再保车。法律会为你撑腰,但安全永远掌握在自己手里——雪天路滑时,宁可多停10分钟,别少放1个警示牌。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推诿,及时向交警或法院求助,你的合理损失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