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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商铺因产权问题无法使用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太康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太康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627民初878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5月18日,杜某(承租方)和李某(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太康县古建街东段5间商铺(约280平方米)租给杜某经营餐饮,租期从2025年7月18日到2035年7月18日。合同写明:前四年每年租金18万元,杜某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36万元和押金1万元,共计37万元;李某承诺商铺有“全部产权”且“消防验收合格”。签合同当天,杜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6万元租金和1万元押金(附言注明“太康房租2年36万,押金1万”),李某出具了收条。

但之后杜某发现商铺因产权问题被他人阻挠,无法正常使用(比如有人上门闹事不让装修开店)。杜某联系李某解决,李某未处理。2025年10月,杜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37万元,并赔偿设计费、拆除费等损失3万元。李某却辩称:合同里写杜某是“实际管理人”,签合同后的问题该杜某自己负责,还反要杜某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看了合同、转账记录、照片、微信聊天和视频证据后认定:杜某确实因商铺产权问题无法经营,而李某始终没提供房产证等权属证明。最终判决:

  1. 解除杜某和李某的租赁合同;
  2. 李某5天内返还杜某37万元(36万租金+1万押金);
  3. 驳回杜某索赔3万元损失的请求(因证据不足),也驳回李某的精神损失费要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提醒来了!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房东收了钱,就得保证你租的房子能正常用!如果房子“带病”(比如产权不清、被别人争抢),导致你开不了店,你完全可以“退租退钱”,别被合同条款吓住。

为什么杜某能赢?核心就两点:

  1. 房东的“基本义务”没做到:法律白纸黑字规定(《民法典》第724条),房东必须交出能正常使用的房子。如果因产权纠纷、查封等问题让你用不了房,且不是你自己的错,你就能解约退钱。本案中,李某拿不出房产证,商铺被他人阻挠,明显是房东的责任。
  2. 合同条款不能“甩锅”:李某拿合同第8条“乙方是实际管理人”当挡箭牌,但法院根本不认——这条只管你租到房后的事(比如你开店时打碎东西要赔),可房子根本交不到你手里,责任还在房东!

普通人租房防坑指南(手把手教你):

最后提醒:
房东甩锅“合同签了就得认”是常见套路,但法律只保护诚信履约的一方。你按约交了钱,房东却交不出合格的房子,解约退钱天经地义!遇到类似纠纷,别慌,按上面步骤收集证据,90%的情况都能拿回血汗钱。如果拿不准,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记住,你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该争的必须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