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岁老人交通事故获赔误工费及全部医疗费,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扣除非医保用药-光山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光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522民初359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5年1月21日6时许,谢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光山县弦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妇幼保健院"门前路段时,因观察不周,撞上前方沿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肖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造成肖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光山县公安某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肖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肖某被送往光山县某医院治疗花费7697.49元,当日被送往某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4天(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5日),伤情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胸椎骨折、腰椎骨折等,花费医疗费17611.78元;2025年1月25日,被转入光山县某医院住院治疗42天(2025年1月25日-2025年3月8日),伤情诊断为:胸椎骨折、腰椎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肩胛骨骨折等,花费医疗费22834.86元;原告出院后在光山县某医院作检查花费2228.42元,医疗费合计为50372.55元。

2025年10月13日,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信阳紫弦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被鉴定人肖某的伤残等级应鉴定为九级,误工期应评定为180日、护理期应评定为60日、营养期应评定为60日。原告支出鉴定及检查费1956元。

另查明,被告谢某驾驶的车辆在被告太平某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后,被告太平某公司垫付18000元、被告谢某垫付3100元,原告表示认可。

法院判决太平某公司赔偿肖某241540.03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余款223540.03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谢某需承担诉讼费4923元,扣除已垫付的3100元,余款1823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肖某;驳回肖某其他过高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您应该这样处理

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64岁的老人也能获得误工费赔偿,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掉您的非医保用药费用。很多老百姓遇到交通事故时,常被保险公司几句话唬住,结果少拿几万赔偿。下面用大白话告诉您关键点:

1. 医疗费一分都不能白扣!

保险公司总说"要扣10%的非医保用药",但法院根本不认!为啥?因为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想扣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哪些药是非医保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就像本案中,保险公司光说要扣,却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驳回了。所以您记住:看病花的每一分钱都有理有据,别被"惯例"吓到!

2. 超过60岁照样能要误工费!

很多人以为退休了就不能要误工费,大错特错!64岁的肖某阿姨就拿到了2.8万元误工费。关键是要有证据:

3. 转院租车费也能报销

肖某阿姨要了4800元转院租车费,法院为啥支持?因为她有正规发票!提醒您:
✅ 需要转院时,一定坐正规出租车或救护车,索要带公章的发票
❌ 别找私人车辆,没发票法院不认
普通住院的交通费按每天20元算,但特殊转院费用凭票实报实销。

4. 这些钱您不用自己掏

给您的救命锦囊

第一时间报警:必须拿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这是打官司的"黄金证据",没它保险公司可能耍赖。
票据一张别丢:从打120的收据到最后一张药费单,所有纸质票据用文件袋装好,拍照备份更保险。
别信"私了"陷阱:肇事司机说"我赔你5000块私了"?重伤可能要赔20万!先做伤残鉴定再谈钱。
超龄工作者快补证据:还在干活的叔叔阿姨,今天就去找村委会/雇主开收入证明,晚了可能找不到人。
遇到扣款别慌张:保险公司说"惯例扣10%"?直接回他:"请出示非医保用药清单和物价局文件",他们往往就闭嘴了。

重要提醒:本案中肖某阿姨主张的精神抚慰金15000元被法院砍到10000元,因为九级伤残一般支持5000-10000元。索赔要合理,过高诉求反而可能被驳回。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发生事故后,3天内要完成报警、取证、报保险三件事,15天内收集好所有医疗记录,3个月内做伤残鉴定。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您的钱就越可能打水漂!记住:您安分守己交的保险费,关键时刻就是您的"救命钱",该拿的一分都不能少。